看到李昌平的一篇文章,题为《假如给我2万亿》。据李昌平说,这篇文章2008年发表于《南方都市报》。
我查了豆包,说是真的。然而,这就让人奇怪了,《南方都市报》为何发这种没水平的乌托邦式的文章。
李昌平说,假如他有2万亿,他能用这2万亿调动农民6万亿以上的建设投入,还可以节约出5000万亩集体建设用地,为5000万户农民建造新房,建设6万个左右的新村庄(中心村),为5000万以上的农民提供就业岗位(机会),为100万大学生提供就业岗位。
这一连串的数字,看着很诱人,然而是怎么来的呢?全都是假设来的,而且在李昌平的假设里,农民自己是没有发言权的。
来看看这一连串的数字,李昌平是怎么臆想出来的。
李昌平说,和各个县长、县委书记或乡镇长、乡镇党委书记签订新农村建设协议书,凡是依据规划建设新农村,通过村庄整理每节约出1亩土地的,奖励4万元,说建中心村,2000-5000人的村庄整理,可以节约土地500-1200亩不等,如果按800亩计算,可以得到3200万元的奖励资金。
李昌平还说,他问了几个中部地区的乡镇长、乡镇党委书记,他们都说敢签这个协议。但是,李昌平全文没说要不要和农民商量一下,要不要征求农民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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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显,在李昌平的意识里,这件事不需要征求农民的意见,只要县长、镇长一声令下,就能实施了,哪管农民接受不接受、乐意不乐意。而县长镇长肯定乐意,毕竟这事儿做好了就是政绩嘛,做不成也没说有什么处罚。
当然,李昌平文章里提到,说给农民每户3万元补助。可是,在2008年,每家3万元,能令老百姓满意吗?问问农民有几个愿意放弃原有的大庭院式生活?不假,有的新农村也有院子,但都是很小的院子,如果不是强制的话,住惯了大院子的农民,没有多少人愿意接受。
在李昌平的算数题里,3200万节约800亩土地,2万亿正好是5000亩土地。就算不需要征求农民意见,强制实施,节约出了这5000土地,然后呢?
然后,李昌平就一厢情愿地把这5000亩土地说成是“集体建设用地”,可以在“土地信用合作社”抵押贷款,1亩集体建设用地抵押贷款4万元,这样市场价值至少10万亿——是按一亩抵押2万元算的。
但问题是,从合并农村中挤出来的5000亩土地,凭什么摇身一变,就能成为集体建设用地呢?谁去那里建设?建什么?至少,偏远地区是不会有人去搞什么建设的,即便是投资,也很少。
而且,1亩集体建设用地抵押贷款4万元,依据是什么?所谓“土地信用合作社”愿不愿意给一亩抵押4万元?
这个所谓的“土地信用合作社”,按李昌平说,就是村里获得的3200万里用剩下的300万作为基础资金成立的,说是再吸收农民存款,也不问问农民敢不敢把钱存进去。如果没有农民存款,靠这300万,可只能抵押75亩,距离800亩了差远了。如果800亩都抵押,需要3200万资金。再者,300万成立“土地信用合作社”,钱有了,人手呢?得用多少人?得花多少工资?这300万,恐怕要不了几年就没了。
然而,李昌平却没算这个账。
所以,5000亩所谓的集体建设用地市值至少10万亿,这不是扯淡的无稽之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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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2万亿变成10万亿,显然是不靠谱的,但尽管逻辑不成立,在这一点上,李昌平至少还编了一套说辞。
可是,至于说“给农民增加5000万个以上就业岗位”“为大学生创造100万个以上的就业岗位”“3年内,由农民自主建设6万个现代化中心村,为5000万户农民新建住房”,李昌平连编都不编了,直接就没来由地抛出这些数字,而其一开始说的“可以调动农民6万亿以上的建设投入”,在后文根本不再提了。
如果可以这样无凭无据地抛出数字,那谁都可以乱说,我直接说能让每家增收100万,难道不可以吗?
由2万亿变成10万亿,已经是无稽之谈,其他那些数字,就更不用说了,明显是信口开河之言。这样的文章,《南方都市报》居然还能发表,真是难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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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李昌平的语境里,农民没有发言权,任由县长镇长说了算,每家3万元就打发了,不接受也得接受,可以不乐意,但是不能不接受。
然而,现实情况绝没有这样简单的事,是需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给农民的补助,3万元达不到大部分人的要求。
更何况,李昌平其他那些数字都是没影的事,比乌托邦还要乌托邦。如果他要是大权在握,那农民可就惨了。
但万幸的是,李昌平不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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