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政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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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周口市交通运输局8月15日发布关于严厉整治洪涝灾害期间车辆救援维修企业哄抬价格问题的公告:
近期我市遭遇严重洪涝灾害,部分区域积水严重,大量车辆被洪水浸泡受淹。接群众反映,个别拖车救援、机动车维修企业趁灾哄抬价格,现场就地起价、漫天要价,不执行明码标价,维修项目虚高报价,严重侵害受灾群众合法权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为规范灾后车辆救援维修市场秩序,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严格规范救援拖车收费。各拖车救援机构必须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施救前主动向车主告知收费项目、计费标准、预估总费用,经车主确认后方可开展作业。严禁借灾情随意涨价、现场临时加价,不得巧立名目收取额外费用。
二、规范机动车维修经营行为。维修企业承接水淹车辆维修业务,要如实检测车况,提前告知维修方案、配件清单、预估维修费用,增加维修项目必须征得车主同意。严禁虚报故障、以次充好、虚列维修项目、哄抬维修价格。
三、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各经营单位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服从防汛救灾大局,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对借洪涝灾害之机乱收费的违法行为,各级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将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
四、加强部门协同监管。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管准入与服务质量(如企业资质、人员培训、监督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公安交管部门负责涉及交通违法、事故扣留车辆的强制清拖,日常城市道路故障车的“调度指挥”,以保畅通。市场监管部门重点对市场价格行为进行监管(是否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及反不正当竞争。各部门协同发力、协同监管,确保市场有序。
五、强化监督举报。广大车主如遇到就地起价、胡乱要价等违规行为,请留存录音、票据、聊天记录等证据,及时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请各维修企业和拖车救援服务机构迅速开展自查自纠,立即整改违规问题,共同维护灾后良好市场秩序。
举报电话:12328(交通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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