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王瑞)院线影片《牛来》上映后引发热议,一些观众看完之后,将在影院录制影片片段、截取画面,发到短视频平台吐槽或者点评。一些网友认为,自己不靠这个赚钱,只是分享观后感,这样做没有问题。8月15日,现代快报记者采访了相关律师,律师认为,这种行为认知存在法律误区,即便不商用,影院盗摄也可能构成侵权。
“不少观众误以为‘不营利就不算违法’,但根据电影产业促进法明确规定,未经版权方许可,任何人不得对放映中的电影录音录像,这条规定没有设置‘是否营利’的前提条件。只要在影院录制影像、音频,行为本身就属于违规。”北京高朋(南京)律师事务所陈凯律师表示,从著作权角度看,在影院录下电影画面,已经侵犯作品复制权;把片段上传短视频公开传播,进一步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一些人把吐槽、影评等同于法律上的“合理使用”,但二者不能画等号。司法实践中,简短引用画面点评,和传播几十秒连续剧情片段完全不同。大量传播剧情片段,很容易超出合理使用边界,损害片方权益,版权方有权要求删除视频、索要赔偿 。
陈凯解释,普通观众免费把片段发到网上,一般不会触犯刑法,但不犯罪不等于行为合法,民事侵权责任依然存在。影院工作人员遇到盗摄,有权当场制止,要求删除素材;拒不配合可以请观众离场。平台收到版权方投诉,也有义务下架侵权内容。针对大家经常疑惑的静态拍照,陈凯表示,法律明文禁止的是录音录像,静态拍照没有硬性法条禁止,但并不提倡。如果大量截图拼凑剧情在网上传播,同样有被认定侵权的风险。
此外, 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吕金艳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盗摄除了要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包括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最高可处25万元罚款 。如果以营利为目的盗录传播,达到相应数额标准,将构成侵犯著作权罪,最高可判处十年有期徒刑。目前,国家多部门持续开展院线电影版权保护专项行动,已有不少盗摄者被处罚。
吕金艳表示,碎片化截取传播单帧画面,实际上是在拆解整部电影的审美闭环,法律保护的是作品完整著作权,不允许公众随意肢解。“观众拥有吐槽、评价电影的自由,但表达观点不能突破法律底线。”吕金艳表示,撰写影评,尽量使用官方预告片、公开剧照,不要拍摄银幕画面;网络刷到盗摄片段,也不要二次转发,避免自身卷入版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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