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豆福食品千万元欺商骗农社会事件,是南通营商环境之耻!据媒体报道,南通豆福食品欺商骗农,受害企业除安徽涡阳、怀远、泗县,黑龙江巴彦县荣来粮贸有限公司负责人杨国太(三级残疾人)也拟向南通市崇川区陈桥派出所举报豆福食品涉嫌诈骗刑事违法,40余家受害商户将联合向公安机关举报,再次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据安徽泗县杨勇陈述,2025年至今,南通豆福食品沈某通过虚假大豆收购,恶意拖欠120多万元货款,且公然抗拒司法执行,该事件早已不是普通的商业合同纠纷,明显超出了普通民事纠纷的边界,涉嫌利用粮食收购实施系列合同诈骗。豆福食品在一二审败诉后直接失联,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却不给予立案。
据安徽涡阳仓缘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实际经营人邓超陈述,2025年5月20日,其与沈健及何小军、沈玉东、崔小燕等为代表的南通豆福食品有限公司签订合同,采购总价款199500元的大豆35吨后,直接失联、刻意逃匿、隐匿全部资产,至今分文未付。目前,邓超将提交刑事复核补证材料进行追诉。
据杨国太陈述,2025年6月,沈建电话联系本人,自称南通豆福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要求本人向其供应大豆。因本不认识沈建,本人专门致电吴宗良(南通海鹏豆食品厂负责人)核实沈建身份及经营实力。吴宗良在电话中明确告知本人,沈建“生意做得很大、非常有实力”,合作没有问题。基于对吴宗良的信任,其同意与沈建展开合作,计发出168吨大豆,约75万多元未结。本人多次电话、微信催款,沈建初期以“客户没给我回款”“我在外面催账”等借口拖延,之后直接不接电话、失联。2025年9月2日到陈桥派出所报案。“本人了解,沈建工厂加工的豆制品销售回款,全部进入了吴宗良名下的南通海鹏食品厂账户。”杨国太说,本人向公安机关申请刑事复议,2026年1月26日收到南通市公安局刑事分局却作出不立案决定。
在并案材料中,杨国太还提交了同为被骗者许小强、陈仁好被骗48万余元及89300元等相关证据及详细材料。
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范恒永陈述,江苏南通海鹏食品厂张明春、何小军等通过大豆诈骗其计30万元。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何晨阳陈述,沈健、张明春、何小军、沈玉东、崔小雁等尚欠货款35万多元大豆款未付。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王宏波陈述,张明春、沈玉东、何小军等累计拖欠货款合计444600元。山东省巨野县逯新稳陈述,沈玉东、张明春等合计诈骗14万多元大豆款持续拖延至今。
据受害商户自主汇总统计,被骗群体遍布安徽、江苏、湖北、河南、黑龙江等十余省份。受害人当中,既有个体农户、商贸商行经营者,也有从事粮油贸易多年的小微企业。至今该团伙还骗取安徽宿州张贤亮63吨40多万元、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巴彦县许晓强48万多元、绥化四方台李永波82万多元、绥化海伦王艳丽16.5万元、安徽咸标42万元、安徽崔敏21万元、安徽涡阳马保民87万元、安徽亳州马品伟63万元、讷河豆业孙书伟25万元、安徽淮北黄正伟11万元和孙娟38万元、安徽蚌埠朱军15万元、安徽宿州胡正金10万元、安徽宿州范恒永40万元、安徽阜阳刘朋5万元、江苏盐城沈玉栋11万元、江苏南通杨凯华70万元、江苏宿迁王博16万元、江苏淮安徐体才21万元、江苏苏州魏波48万元、江苏通州季汉江4万多元、江苏南京曹荣彬6万元、江苏王沖13万元、河南驻马店赵金龙65万元、河南商丘王文举12万元、河南周口娄青山51万多元、河南商丘林明超50余万元、湖北荆州曾宪武34.4万元、湖北天门辉腾豆业20万元、湖北天门吴某23万元、山东金乡孙某7万元、山东菏泽刘建岭160万元以及商户张柏春7.8万元、任绍艳8万元、马桂梅96万元。
涉案金额近1600万元,涉及四十多家企业和商户及数百家农户,情节严重。陈述中,受害商户们纷纷表示,“保证全部内容客观真实,如有虚构、捏造事实,自愿承担诬告陷害、伪证的全部刑事责任。”
1600万涉粮诈骗案,别让地方保护坑了种粮人、害了商户!“像我们这样受骗的,可能远不止能联系到的这些,还有很多。”杨勇说:“但地方有保护,公安机关不给立案。现在很多农户拿不到卖粮款,我们也被银行天天催债”南通豆福食品的行径,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属于赤裸裸诈骗,地方公安部门却不给予立案,是维护地方声誉还是存在某种利益联系,是给非法者留足空间转移资产还是为了地方经济在思量什么?
犯罪团伙以收购大豆为幌子,主动联系各地供货商洽谈购销业务,虚构自身具备足额付款的履约能力,与受害商户达成大豆购销约定。商户按照约定,将成千上百吨大豆陆续送往团伙控制的厂区。其在货物交付之后,便开始百般推诿。收货之后,编造大豆水分超标、霉变等莫须有的质量问题,拒绝足额支付货款。大量大豆货物被团伙接收处置,货款却迟迟不予兑付。受害商户多次沟通催要货款,均被搪塞拖延。不少受害商户无奈之下提起民事诉讼,拿到胜诉判决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却发现涉案企业名下早已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只能裁定终结本次执行,民事途径难以挽回经济损失。多名受害人表示,该团伙作案模式高度统一,属于有预谋、有分工的团伙作案。利用两家企业不同名称行骗,刻意混淆主体,大量收货之后转移处置货物,事后制造各种理由拒付货款,主观非法占有目的十分明显。部分受害商户背负银行贷款、民间借款用于组织货源,货款被骗之后,需要持续承担高额贷款利息,生意停摆,家庭生活陷入沉重困境,有的已经因此负债累累。
受害商户张贤亮介绍,案件已经向公安部门提起刑事复核申请,同时整理完整全套证据材料,包含购销单据、微信沟通记录、送货凭证、法院判决书、执行终本裁定书、四十多名受害人损失汇总表以及多名受害人书面陈述,证实该团伙跨区域实施合同诈骗的完整事实,希望刑事侦查介入查清全部犯罪事实。
南通这事是没人敢管,是地方保护,还是另有隐情?结论实在不好定义。四十多名受害商户历经民事诉讼维权碰壁,血汗钱无法追回。“遇到南通这种情况,我们种地人实在太难了。”一位大豆种植户悲痛地说。全体受害人强烈呼吁公安司法机关高度重视这起跨区域团伙合同诈骗案件,依法对犯罪团伙从严查处,全力追缴被转移、侵占的赃款赃物,尽最大努力挽回全国各地受害商户的巨额经济损失,维护民营经营者合法财产权益,还给众多受害百姓一个公道。
专家指出,南通豆福食品系列欺商骗农事件,绝非普通民事纠纷,而是一起由涉事企业恶意主导、属地相关部门履职缺位共同催生的营商环境恶性事件,必须直指核心责任主体,强化刚性问责指向:
第一问责靶心直指南通豆福食品和背后团伙实际控制人:该主体以粮食收购为幌子,跨多省市实施有预谋的系列合同欺诈,骗取数十家数百家农户和粮企的血汗粮款,在两级法院生效判决下达后仍公然拒不到庭、失联逃债、隐匿资产,将司法程序公然当作逃债挡箭牌,是本次事件中欺诈农户、挑衅司法权威的直接施害方,必须对其首要追责,依法追究合同诈骗刑事责任,顶格适用《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最高50万元罚款,同步永久取消其粮食收购资质,将其纳入全国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实施全行业从业禁入。
第二问责指向属地粮食流通监管部门:其未严格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粮食收购者必须及时支付售粮款”的法定监管职责,对辖区内粮食收购主体的经营行为长期失察,未对该企业的异常拖欠行为提前介入预警,是导致欺诈行为持续蔓延、多地农户粮款被恶意拖欠的监管失职方,必须对相关监管岗位责任人启动履职问责,督促其限期完成涉事企业的资质核查与行政处罚补位。
第三问责指向属地公安机关相关办案环节:面对多省市受害主体提交的、已明确涉嫌合同诈骗的完整线索与证据,长期作出不予立案决定,未对涉案资金流向、团伙分工、资产转移情况开展实质侦查,客观上为失信企业转移资产、继续实施欺诈留下了时间窗口,必须对该不立案决定启动执法监督复核,倒查办案环节的程序疏漏与责任缺位,排除所有不当干预因素,限期完成刑事立案并启动全链条侦查。
第四问责指向属地营商环境主管部门:作为长三角北翼万亿城市,南通本应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标杆,却因该事件被舆论直指为“营商领域之耻”,暴露出当地在涉外地经营主体维权、涉农权益保障方面的制度漏洞,必须对相关营商环境考核责任单位启动问责约谈,将该事件作为典型反面案例纳入全市营商环境专项整治清单,彻底纠偏“重本地企业保护、轻外地主体权益”的错误导向。
专家呼吁,该事件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涉案金额巨大、影响之广,应当引起公安、监管和执法等部门高度重视,甚至要由省委省政府及相关省厅机构直接介入进行彻查。
目前,联合起来的受害商户已整理完整交易、司法证据提交刑事复核,强烈呼吁省级相关部门介入彻查,从严追责诈骗团伙,为全国受害粮商和农户追回血汗粮款,守住粮食流通领域的法治底线。
短评:监管装瞎、执法装聋,万亿城市把农民、粮商当韭菜割,这是南通营商环境之耻。这是一起横跨十余省份、涉案金额近1600万元的跨区域团伙涉粮诈骗事件,南通豆福食品等关联主体以大豆收购为幌子,有预谋地对40余家粮贸企业、数百家农户实施欺诈,甚至连三级残疾人经营者也未能幸免。受害方拿到两级法院胜诉判决后,却发现涉案企业早已无财产可供执行,向属地公安机关报案后相关线索未获实质立案,维权陷入“民事走不通、刑事进不去”的困局,不少粮商背负巨额银行贷款陷入生存困境。
数百农户和40余家粮商扛着血汗粮送上门。南通这伙人根本不是做生意,是披着粮食收购的合法皮,光天化日跨省打劫!“南通执法”更像是诈骗团伙的变相“保护伞”!事件暴露出属地粮食监管长期失察、执法环节履职缺位、营商环境存在“重本地保护、轻外地权益”的漏洞,被舆论直指为南通“营商领域之耻”,南通地方的法治底线被踩成了渣!
![]()
(本文信息来源系商户口述和提供及媒体综合报道,特此声明)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