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政府国资委、省总工会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落实职工带薪错峰休假的通知》,其中提到,用人单位应严格执行带薪年休假规定,凡连续工作满12个月的职工,不分编制、合同、劳务派遣或临时用工,均平等享受带薪年休假。特别是要求领导干部带头休假,等等。
如此普惠消息,自是赢得一片好评,一时之间成为热点和焦点。
但是想不到的是,旋即该通知即被召回,说是《关于进一步推动落实职工带薪错峰休假的通知》(豫人社办〔2026〕53号)发布后,得到社会关注,并提出意见建议。鉴于该文相关表述不够准确,程序审签不规范,待修改后予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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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在听闻后的第一感觉就是,好事多磨,这样利好的政策是看上去很美,但是落地施行恐怕也要经历一个过程,不能说好难,但是现在看来是需要等待了。是缓期了,也是延期了,但愿不会是无期了。
不由得发问,河南“带薪错峰休假通知”何难?六个部门起草的通知怎么也会被召回?难道真的是“相关表述不够准确,程序审签不规范,待修改后印发”吗?
河南是文化大省,文化的底蕴深厚。带薪休假通知又经过六个省直部门的会签,前期肯定是经过多方的研讨,多次的调研,多番的讨论,这是肯定的。应该是下足了功夫,做足了功课的。是经过慎重研究,通盘考虑的,并经过相当高度的决策批准的。文字应该是经过了打磨的。等等。
如果经过六个部门的审核,该文件仍然存在“相关表述不够准确,程序审签不规范”等,那恐怕就是问题在诗外了,不是文字或者是文件本身的问题了。而大概率因为这一涉及全省职工休息休假权益的文件牵扯面太广太大,也太敏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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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起草必须严谨,必须要所有的可能包括进去,避免产生歧义、异议。
但是从另一面来说,一个文件恐怕也难以包罗万象。另外,新生事物总是要经过一个磨合再完善的过程。关键是要杀出一条血路来。
正因为如此,所以在许多文件或者是制度规程的最后一条,往往是“本文件由某某部门负责解释”的条款,就是为了应对万一。
而《关于进一步推动落实职工带薪错峰休假的通知》能够被提上日程,能成文发布就凸显了决心,如今该文件被召回了,则是显现了更大的魄力。
政府部门不怕丢丑,不怕自我否定。从这个层面来讲,是实事求是,是好事。但是也反映出,在落实休假方面真的是很难。
其难度,涉及的广度,需要考虑的深度,等等,恐怕是我等普罗大众所始料不及的。所以才会出现这种出台文件,又被召回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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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笔者想说的是,能够有这样的考虑,能够第一个吃螃蟹,喊出这样的考虑属实不易。也是思想破冰了,所以才会有了行动上的突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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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文件虽然处于修改阶段,但是“待修改后印发”更让人期待。好比是我们闻到了饭菜的香味了,所以对于下一步品尝充满了期待,也是迫不及待。
好饭不怕晚。我们静候佳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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