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经济参考报)
转自:经济参考报
8月14日,深交所发布最新一期深市监管动态(8月7日-8月13日),其中提到,本周,针对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违规的情形,交易所对两家会员采取了口头警示的监管措施。
复盘过往,由交易所直接针对研报业务出手警示,这一情况在行业内实属罕见,监管动态一经发布,也引发了一波关注。
这份口头警示为何罕见?主要体现在监管主体与业务属性两个层面。
一方面,这是2026年以来沪深交易所公开监管动态中,首次对外披露针对券商研报业务违规的交易所层面自律监管动作。从过往监管惯例来看,交易所对券商出具口头警示,大多聚焦保荐承销、独立财务顾问等投行业务场景,直接指向研究报告业务的情形极少出现。
另一方面,券商研报业务的常规处罚主体多为证监会或地方证监局。据记者梳理,2025年全年券商及从业人员共收到4张研报业务相关罚单;2026年以来,地方证监局层面的研报处罚同样数量有限,典型案例包括上海证监局对光大证券出具警示函(涉研报业务利益冲突防控不到位)、湖北证监局对天风证券采取监管措施(涉个别研报制作发布不规范)等。
相较之下,交易所直接启动研报业务自律监管,具备更强的行业信号意义。
来源:中新经纬综自财联社、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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