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西北部的洪山、清浅、李兴等乡镇,与河南的郸城县相接,这里是两省交界之处,历来有水利纠纷发生。
最早的记载,是发生的清朝的康熙年间,河南省欲疏浚我县清浅这边的芦草沟、南洺河、大王沟等,以便在雨季时陈州、鹿邑等地的大水下泄。而如果这样的话,清浅、李兴等地将会是一片泽国,所以当时太和县是坚决不答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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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太和县具体处理此事的是教谕王应文,据乾隆《太和县志》记载:“王应文。拔贡,东流县人。品学兼隆,长于训迪,凡有关学校之事,慨然身任,不辞劳瘠。在任二十余年,后升江西建昌府通判。”王应文是县里主管教育的官员,他带领一帮县学里的生员、秀才们,奔走抗议,讲明利害关系,此事后来便不了了之。
这件事最早记载于嘉庆《东流县志》:“王应文。字炳漠,号东篱。孝敬友于、和易潇洒。由选贡任太和教谕,豫省议开太和清泥浅,泄项、陈、沈、鹿之水,应文抗陈利害,事得寝。康熙间诏见。雍正十三年俸满,授湖北黄安县,引见时书法精善。恩授江西建昌府通判, 历著贤声。”
后来,在民国修的《太和县志》中也记载了此事:“王应文,东流县拔贡,康熙中授太和教谕,至诚敷化,不肯使诸生屈节。豫省议疏浚县境清泥浅,以泄项城、陈州、沈丘、鹿邑水患,应文不避嫌怨,率诸生再三抗陈利害,事得寝。在任廿余年,后升澄江通判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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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国30年代时,李兴镇西部与河南紧邻的朱三官庙一带的村庄,老百姓联合起来,在自己的地盘上,南北筑起了一道拦洪堤坝,长约三公里,高近两米。这样的话,河南省那边的朱半截楼等村的水就排不下来了。那边的人一看,这不行啊,就你堵我就掘,你掘我就堵,双方互不相让,连年水利纠纷而引起械斗不断,如结世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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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洪山镇北边与河南交境处,民国29年(1940)8月,鹿邑人乘狂风暴雨之际,纠集民众手持枪械,把两县交界之洛河右岸大堤,在尉寨、李洼、孟滩处掘口,大水澎湃而泄,致使我县宋塘河以西,清浅、双庙以东,纵横30里,平地水深二尺,秋稼淹尽。同年8月2日,西洛河右岸大堤被掘,淹没秋稼15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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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后,在1963年7月,暴雨成灾,平地积水齐腰深,茨河水暴涨,千余村庄被水围困。而在朱三官庙与河南那边的朱半截楼村,双方械斗又一触就发。
河南朱半截楼一带的庄稼人,组织了百十号人,背着工具,涉水来朱三官庙准备掘开拦水坝子。朱三官人早有准备,手持决斗武器严阵以待。某天夜里的一场械斗,这边伤了几十人,也惊动了李兴区委、区公所,公社的基干民兵全员出动,太和县也抽调来十多名领导干部,组成临时指挥部,指挥员与民兵日夜坚守在堤坝上,“三步一岗、五步一哨”严守大堤。能战斗的百姓们,也都备好砖头、瓦块,手持杆子尖枪,同在堤坝上。人们随时准备着,可能发生更大规模的械斗。
而大雨依然在下,水势也越来越大,站在防水堤坝上,不时听到不远处河南省那边朱半截楼的民房被水淹倒的“扑通”声。夜里,他们的人涉水过来哀求,“大爷们,行行好!让俺们放点水吧,孩子们都快淹死了!”持枪民兵们严防死守堤坝,不为所动。
大雨下了七天七夜后,终于停了,朱三官庙堤坝上的民兵们也分批撤离。这边的百姓与各级官员也都松了口气,还好,一场更大的械斗终于没有发生。
1965年,中央提出全国一盘棋的口号,水利部也提出各省,各地域之间都要疏通水系,拆除障碍。朱三官庙的拦水大坝也在一定期限内拆除,平整为土地。
再后来,随着茨淮新河的开挖,黑茨河的疏浚,下游大河的排水通畅,以及太和县的洫沟浚河,内涝水灾越来越少,太和县豫皖两省交界的水利纠纷就再也没有发生了。
参考资料:乾隆《太和县志》、民国《太和县志》、93年《太和县志》、嘉庆《东流县志》、《郪丘风土实录》、《阜阳风情太和卷》、《太和县地名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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