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 穆砚
8月14日晚间,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巴传媒”或“公司”)发布关于全资子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显示,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公交广告有限责任公司就租赁合同纠纷,向海南白马广告媒体投资有限公司提起诉讼。双方自1998年开展公交候车亭广告资源合作,合作二十余年,合作方长期拖欠租赁费用,经过多轮沟通催告、发送律师函后依旧未能清偿款项。截至2026年7月20日,对方拖欠本金、违约金合计约1.81亿元。目前案件已获法院受理,尚未安排开庭。
公告披露,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公交广告有限责任公司因租赁合同纠纷,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海南白马广告媒体投资有限公司。近日,原告已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截至公告发布,本案还未安排开庭。
原告与被告自1998年起建立长期的公交候车亭媒体资源合作关系,合作模式为原告将拥有产权的公交候车亭广告灯箱授权被告独家经营,被告按约定支付租赁经营费。二十余年间,双方通过陆续签订的一系列协议书、续租协议及补充协议,不断完善合作内容。该系列协议均合法有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合同履行过程中,被告付款金额及频率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及原告预期,欠款本金及违约金持续累积。对此,原告通过电话沟通、书面通知、高层约谈等多种方式反复催告,但被告始终未能依约清偿欠款。
2026年4月15日,原告委托律师事务所向被告发出律师函,限定其在15日内清偿长账龄欠款及违约金,并明确告知逾期不履行的法律后果。被告收函后仍未履行付款义务。
截至2026年7月20日,被告累计拖欠原告租赁经营费本金达151,984,929.68元,产生违约金28,985,820.26元(违约金按合同约定的日万分之二标准计算),欠款本息合计180,970,749.94元。
综上,原被告之间的系列合作协议合法有效,双方均应诚信履约。被告长期、持续拖欠巨额租赁经营费,经原告多次催告及发函后仍不支付,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约。被告违约行为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及国有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特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提出三项诉讼请求,一是判令被告支付租赁经营费本金151984929.68元,二是判令被告支付截至2026年7月20日的违约金28985820.26元,自2026年7月21日起以未付本金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二持续计算违约金至款项付清之日,三是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公告表示,公司本次涉及诉讼,主要系全资子公司北京公交广告有限责任公司与海南白马广告媒体投资有限公司发生的租赁合同纠纷所致,公司已聘请专业的律师团队代理本案。鉴于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诉讼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实际影响以法院最终判决为准。公司将根据该诉讼案件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业绩方面,北巴传媒7月14日晚间发布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亏公告,公司预计本期净利润为负值。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400万元到-2,88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出现亏损;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500万元到-3,000万元。
关于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北巴传媒称,2026年上半年,公司三大主营业务板块均面临不同程度的挑战。户外传统媒体广告市场持续收缩,行业整体投放需求疲软,公司文化传媒业务收入同比下滑;受宏观经济及消费预期影响,国内汽车终端销售市场下行压力显著增大,经销商渠道加速收缩,公司整车销售受到较大冲击;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领域竞争持续加剧,行业盈利空间被进一步压缩。报废汽车回收业务因场地迁建及临时性场地制约,短期内产能释放受阻,公司正积极推进新场地建设与产能恢复工作。
受外部市场环境影响,公司各业务板块正处于转型调整期,导致公司业绩承压。以上结构性调整虽对收入和利润形成一定压力。
审读:张家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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