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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江区七坊七巷街区业态规划布局与定向招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
黔江区七坊七巷街区业态规划布局与定向招商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金额
人民币400,000.00元(肆拾万元整),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三、项目主要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
服务地点:重庆市黔江区城东街道南海城社区丹兴路河街片区七坊七巷街区(含七坊七巷核心区、滨河休闲带联动区域、三台书院配套区域)
采购需求概况:制定七坊七巷街区业态规划布局方案,并按规划开展品牌招商运营,推动优质品牌落地与存量业态升级,助力七坊七巷区域建设成餐饮消费集聚区、夜间经济集聚区,推动区域消费载体优化升级,实现商文旅体融合发展。
(二)核心服务内容
1.业态规划布局服务基于现有业态基础,明确每条街巷的主题定位、业态布局,制定《黔江区“七坊七巷”商业业态布局(升级)方案》,实现街巷主题差异化、业态互补化发展。
2.业态招引与资源盘活服务。围绕《黔江区“七坊七巷”商业业态布局(升级)方案》,实施定向精准招商。在龙神巷、千户巷、盐津巷、河堤沿线等核心聚集区招引商家,建立街区优质商户资源库,累计新入驻商家不少于10家(其中:需覆盖业态≥3种,包括但不限于咖啡、文创、手作、非遗美食等业态),需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件、房屋租赁协议、招引协议等佐证依据。
(三)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目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黔江区“七坊七巷”商业业态布局(升级)方案》完成率
100%
新增入驻商家
≥10家(其中:龙神巷≥2家、千户巷≥2家、盐津巷≥2家、河堤沿线≥4家,要求一个门牌号对应1家业态)
质量指标
成果资料验收合格率
100%
时效指标
全部服务内容完成时限
2026年11月30日前(其中:2026年9月30日前需招引商家≥4家,2026年10月30日前需招引商家≥8家)
2.效益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目标值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招引多种业态
需覆盖业态≥3种
3.满意度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目标值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意向商户满意度
≥95%
(三)相关要求
1.验收方式
验收单位:重庆市黔江区商务委员会
验收标准:按照业态注册登记情况、落地经营情况对成交供应商进行验收。 (1)分阶段验收与时效要求
本项目实行“节点核查 + 最终验收”的分阶段验收机制,严格匹配项目绩效时效节点:
第一阶段节点核查:2026年9月30日完成首次节点核验,确认累计新入驻有效商家数量是否达到≥4家的阶段性目标;
第二阶段节点核查:2026年10月30日完成二次节点核验,确认累计新入驻有效商家数量是否达到≥8家的阶段性目标,需覆盖业态≥2种;
项目最终验收:2026年11月30日服务期限届满后10个工作日内,启动项目整体最终验收,全面核验业态规划方案、招商落地数量、商户满意度等全部绩效指标。
有效入驻商家以经营场所位于七坊七巷街区约定范围、完成工商注册登记且实际进场经营、进场装修为核心认定标准,严格遵循“一个门牌号对应1家业态” 的核算规则,空壳注册、未实际落地的商家不计入完成数量。
(2)按完成比例付款规则
最终验收时,以10家新入驻品牌为核心任务基准,按实际完成比例核算服务费用:累计新入驻品牌数量≥10 家,且业态≥3种,其余绩效指标全部达标的,出具验收合格意见,按合同约定全额支付服务费用;累计新入驻商家数量未达到10家总目标的,按照实际完成有效入驻商家数÷10家的比例核算对应服务费用,同比例扣减合同款项;其中业态种类未达3种要求的,每缺少1 种额外扣减合同总金额的3%。
· 阶段性核查未达节点目标的,暂不触发对应进度付款,由成交供应商限期整改;连续两个节点均未达标的,采购人有权暂停支付全部进度款并督促整改。
(3)整改与违约责任
阶段性核查未达标的,成交供应商须在采购人出具整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专项整改方案并立即推进落地;最终验收未达到约定要求的,成交供应商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面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则视为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因成交供应商履约不力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2.本项目报价应包括完成项目的全部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3.业绩要求: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独立承接过至少1个招商运营、商业策划类服务项目,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含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合同双方盖章、签订时间)作为佐证;
4.团队要求:拟派项目团队不少于3人,项目负责人需具备2年以上商业街区招商运营相关工作经验,提供人员简历及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主体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 1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及社保缴纳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五、评审方式
综合评分办法。对已报名且递交比选文件的供应商,首先核验其资质条件,满足资质条件的供应商进入评审。采购人对入围供应商的报价,技术,商务进行评分,得分最高的为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评估方案部分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若综合得分,投标报价,评估方案部分评均相同的,以随机抽取一家的方式确定中选人。本次比选结果将在重庆市黔江区商务委员会官网进行公示,各比选申请人可自行查看比选结果。
六、报名时间
2026年8月17日—2026年8月21日
七、报名资料
报名资料须采用信封包装并密封(一式三份)。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字样。信封的封口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报名资料包括如下内容:
(一)投标人简介、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材料;
(二)投标方案及价格(包括所有费用的全包价);
(三)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四)书面声明,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业自律惩戒;
(五)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六)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函原件材料;
(七)标书要求的响应性内容相关材料。
八、报名方式
(一)本项目仅接受现场登记。
(二)递交报名资料地点:重庆市黔江区新华大道西沙步行街42号商务委406室。
九、其他需要公告内容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本文件所涉及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三)违约责任。若投标人无故弃标或存在其他违反招投标诚信行为的,将列入我委采购黑名单,不予接受任何采购供应服务。同时视情将有关情况报送相关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四)项目重要风险提示
1.本街区绝大部分物业为私人产权,国有产权占比极低,现有国有点位绝大部分已对外出租。采购人(重庆市黔江区商务委员会)不持有本街区经营性房屋产权,不负责提供商铺房源、不负责房屋租赁谈判、不承担房屋租金及相关物业费用。
2.街区大量私人产权物业存在“住改商”情形,存在规划、不动产用途、市场监管等方面业态准入与证照办理限制;拟入驻商户的房屋租赁洽谈、房屋合规性核查、经营证照办理、住改商合规手续等全部工作,均由成交供应商及意向入驻商户自行负责、自行承担全部成本及法律风险。
3.采购人不对商铺实际出租落地、房屋产权障碍、业主不配合等客观结果做兜底承诺。项目绩效指标为服务产出目标,因产权人拒绝出租、住改商政策限制、业主诉求等不可归责于采购人的客观因素,不免除成交供应商合同义务,但验收时可结合客观实际情况综合研判。
4.本项目不统一组织集中现场踏勘。各潜在投标人务必自行赴项目现场实地踏勘,充分调研街区产权现状、物业现状、住改商限制、铺面空置、业主意愿等全部现实条件,结合调研情况编制投标文件、测算报价。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即视为已经完成充分踏勘,充分理解全部现场风险,认可项目全部客观现状。成交后,成交供应商不得以对现场情况不了解、产权问题、业主不配合、住改商限制等任何理由提出增加合同价款、延长服务期限、索赔、变更合同等诉求,相关风险全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5.踏勘产生的所有费用、人身及财产安全责任,全部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仅可对街区范围做指引,不对物业权属、业主意愿等做任何承诺。
6.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配合商务、财政、审计部门开展项目核查、绩效评价、资料调取,完整留存项目全过程台账资料,接受财政资金监督检查。
(五)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六)区商务委享有最终解释权。
(七)联系人:白老师,联系电话:023-79230258,联系地址:重庆市黔江区新华大道西沙步行街42号商务委406室。
附件:(可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1.评分标准
2.报价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承诺书
6.项目风险知悉确认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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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黔江区商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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