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江苏省政府发布《关于突出市场导向建设科技成果转化高地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该文件明确了今后5年江苏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施工图”,提出可操作、可落地的20条政策和举措,包括优化建设50家省级概念验证中心、100个规模化应用场景、建立“外研苏转”协同机制等,挖掘和激活科技成果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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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通转化门槛,吸引海内外成果落地
新闻发布会上,江苏省科技厅厅长徐光辉介绍,当前,科技成果转化正在经历深刻的效率变革。《实施意见》提出可操作、可落地的政策举措,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迭代升级,牢牢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主动权。《实施意见》的措施与政策,可概括为“江苏成果转化20条”。
科技成果转化为产业应用的核心是“转”,以往最难的也是“转”的环节。江苏此次立足“有的转”“容易转”“转得快”“转得顺”,全面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高地。
“有的转”要求增强高质量科技成果供给,科技成果要在策源层面就与产业契合,江苏将高起点建设紫金山创新带,高水平建设吴淞江科创带,高质量建设环大学创新创业集聚区,因地制宜培育未来产业先行发展集聚区。在组织模式上,推行“企业出题、联合解题”模式,支持龙头企业建立研究院、牵头设立基础研究联合基金;硬性规定省重大专项、前沿计划中,企业牵头项目占比分别不低于80%和65%。
“容易转”则是要解决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资金、场景落地等难题。在前端做强概念验证环节,江苏将优化建设50家省级概念验证中心,省财政给予每家100万元建设经费,配套验证基金与专业经理人服务;明确国资国企概念验证研发投入可视同利润加回,调动国企参与积极性。中端夯实中试能力,统筹布局制造业中试平台体系,将符合条件的平台纳入制造强省专项资金支持范围,提升工艺、生产等全流程验证能力。后端强化场景牵引,建设100个规模化应用场景,有序开放政务服务、城市治理、民生保障、文旅教育等领域场景资源。同时,创新“外研苏转”机制,对接中国科学院、央企与跨国研发机构,构建“技术导入+本地孵化+产业联动”生态,吸引海内外成果落地江苏。
培养技术经理人队伍,探索股权激励、双向兼职取酬
“转得快”意味着提升技术转移服务效能。平台层面,高校技术转移机构增设特设技术转移岗位,不受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限制;实施社会化技术转移机构赋能行动,培育30家行业标杆机构,按技术交易额3%给予奖补。人才层面,依托卓越工程师学院、江苏科技商学院,每年培养1000名技术经理人;健全技术转移职称序列,探索实施股权激励、双向兼职取酬等制度,畅通职业发展通道。数智赋能层面,发展AI科创服务新业态,培育研发外包、科创估值、AI算力等服务,建设专利评价大模型;升级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依托数字平台实现智能撮合、全网通办。
“转得顺”是从政策改革层面,为科技成果转化赋能。纵深推进权属改革,实现高校院所赋权改革全覆盖,开展国有企业、医疗卫生机构试点;打造金融赋能生态,引导行业骨干企业、创新创业平台机构设立实验室基金、概念验证基金、成果转化基金等,放宽师生小额创业股权投资限制;打造科创基金集聚载体,推广“创新积分制”“苏科贷”“贷款+股权直投”等,将成果转化纳入省级政策性科技保险支持范围。
让青年成为科创主力军,政策全方位保障支持
“江苏成果转化20条”涉及的支持政策清单,包括了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工信厅、省教育厅等多个部门的举措。不仅充分保障企业牢牢占据创新“C位”,还为高校、青年科创工作者创造更多优越条件。推行AI教育和创业教育,高质量建设卓越工程师学院,推进工程硕博士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三证合一”(毕业证、学位证、工程师职称证)等改革,探索工学、商学跨学科联合培养,强化科技创业学历教育,建设青年社区、街区和青年创业港等。同时,文件还明确对承担科技成果转化的高校院所等技术转移机构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可按不低于奖励总额的5%给予奖励。对投资阶段较早、投资风险较大的创业投资类政府投资基金提高亏损容忍率,不简单以单个项目或单一年度盈亏作为考核依据。这些政策破除了人才评价“唯论文”束缚、拓宽青年科创人员增收渠道,还降低了科创试错压力,全方位塑造宽容创新的环境,鼓励“科研人员走向市场”。
现代快报/现代+记者 是钟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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