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暑假是学生的出行高峰,也是涉未成年人交通事故的多发期。脱离学校集中管理、家长无暇陪伴,孩子们独自或结伴外出增多,交通安全风险随之攀升。
11岁的田某骑自行车由北向南行驶,右转弯时,与正常直行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事故导致田某受伤,两车损坏。交警判定,当事人田某负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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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岁的张某甲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后排还载着同为15岁的张某乙,行驶过程中,因操作不当,与一辆大型车辆发生剐蹭,事故导致电动自行车上的两人受伤,车辆受损。交警判定,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当事人张某甲负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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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起事故中,骑车上路的田某只有11岁,而骑电动自行车上路的张某甲只有15岁。警方提醒,未满12周岁不能骑行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不能骑行电动自行车上路,未满18周岁且未取得相应驾驶证不得驾驶摩托车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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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某,未满18周岁,驾驶无号牌轻便二轮摩托车上路行驶,结果与横过道路的行人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人不同程度受伤、车辆损坏。交警判定,两人分别承担同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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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基础管控大队民警 刘名扬:很多家长和孩子误以为只要是电动的两轮车都是非机动车,其实在认定标准中,电动二轮轻便摩托车属于机动车。
会骑≠能上路
别让“心大”成为孩子出行隐患
上面几起事故看似偶然,实则暴露出当前未成年人交通安全中的普遍问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现实中不少家长对未到法定骑行年龄的孩子独自骑行外出持放任默许态度,这种“心大”的做法恰恰是把孩子置于危险之中。
无锡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基础管控大队民警邹唯捷:各位家长要切实履行好监护责任,引导孩子遵守交通法规。切勿因为孩子会骑就放任其独自上路。对已经达到法定骑行年龄的孩子,家长也要为孩子选择合适尺寸的自行车,配备合格的安全头盔和护具,并教导孩子正确佩戴。
警方建议,假期里,家长不妨多陪孩子步行或乘坐公共交通出行,在途中教会他们识别风险、规避危险,把安全出行当作一堂必修课。同时,也请各位家长保管好家中车辆钥匙,切勿让未成年人私自驾驶机动车或电动摩托车,从源头杜绝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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