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在家千日好,出门一时难”,但这回重庆的王先生在新疆伊犁遇到的难事儿,可不是一般的“难”,简直是闻所未闻的“离谱”。出门旅游睡自家车里,竟然被酒店收了“住宿费”?这操作是不是让人摸不着头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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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得从7月27日那个深夜说起。那时候的伊犁正值旅游旺季,风景美得不像话,人流量也大得吓人。王先生带着两位女士,开着车一路奔波,到了伊宁市都已经晚上11点多了。一行人风尘仆仆赶到伊美臻选酒店想讨个住处,结果前台一句话给整懵了:房源紧张,就剩一间大床房,300块。
这咋整?三个人,一间房,根本住不下。王先生先办了入住,大家伙儿吃个饭回来都凌晨1点多了。周边的酒店民宿转了一圈,家家爆满,连个落脚地儿都没有。没法子,两位女士只能在自家车里凑合了两晚。更惨的是,第二天酒店给介绍了个亲戚家的店,结果还是没房,又有一位女士继续在车里“露营”。前前后后,车上睡了3人次。
要是光睡车里也就罢了,毕竟是没房可住。可到了29号结账离店时,账单递过来一看,王先生差点气笑:房费不算,居然还多出一项“车上过夜费”,一共150元!算下来,每人每晚还得给酒店交50块。
这账算得,简直就是强买强卖的新高度。王先生当时就不乐意了:车是我自己的,烧的油也是我自己的,停车费我也交了,我在我车里睡觉,凭啥要给你酒店交住宿费?这钱收得名不正言不顺。更逗的是,索要发票时,项目栏里还硬生生写着“车上住宿费”,这名目,简直是拿钱还赚了个新词儿。
好在当地市场监管局是个明白人,接投诉后一查一个准,直接定性:这收费不合理!哪怕只有一个人入住,同行的人遇到困难,商家理应多点人情味,而不是盯着游客的钱包。
这事儿闹到最后,酒店负责人马女士也认了怂。解释说酒店开业不到一年,自己外出办事,临时找人看着,结果出了岔子。认错态度还算诚恳:不仅把那150块钱全退了,还额外赔了王先生1000块钱,算是给这次糟糕的旅游体验补了个窟窿。
这就应了那句老话:“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旅游本来是个开心的事,游客遇到没房的窘境,商家不说嘘寒问暖,起码不该趁火打劫。这150块钱虽然不多,但像块试金石,试出了商家的良心和服务水平。新疆的风景那是没得挑,但千万别让这种奇葩的“创收”手段,凉了游客的心。服务做好了,风景才能更美,您说是不是这个理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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