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一离异女子带着13岁的女儿,跟一个60后男子同居生活。没想到这个男子竟然对女孩动了歪心思,多次触碰女孩身体,女孩没有反抗也没有告诉家人,这让男子胆子越来越大,竟然多次跟女孩发生关系。案发后男子被抓获,可当判决结果出来那一刻,所有人都愣住了,有人拍手称快,有人却觉得还是太轻了。这个禽兽到底被判了多久?看完你就知道法律对这种人到底有多狠!
一、母亲带女儿同居,禽兽继父伸出了黑手
女子杨某离异后独自带着13岁的女儿小葛生活。后来经人介绍认识了60后男子田某,这人有过多次犯罪前科,不务正业,一个人过。两个人可能是孤独久了,就凑到了一块同居。杨某想着有人分担生活压力,身边也有个伴,可没想到这一步踏进了火坑。
从2025年11月底开始同居,田某看着13岁的小葛就动了歪心思。趁着杨某不在家,他以照看孩子为由,多次触碰小葛的身体,甚至还摸隐私部位。女孩年纪小不懂事,加上性格内向,没有反抗也没告诉妈妈。这让田某觉得有机可乘,胆子越来越大,之后多次跟小葛发生了关系。
二、女孩不反抗不代表没伤害,法律说“同意无效”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田某的恶行最终还是被杨某发现了。案发后田某因涉嫌猥亵儿童罪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归案后他倒是痛快,每次审讯都如实交代。辩护人也替他求情,说认罪态度好请求从轻处罚。
但很多人不理解的是,小葛既然没有反抗,为什么田某还要被判刑?这就涉及一个关键问题——小葛才13岁,在法律上属于幼女。刑法明确规定,跟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不管对方同不同意,一律认定为犯罪。因为幼女没有性同意能力,她们的“同意”在法律上无效。田某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实际上踩了法律的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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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数罪并罚,法院最终这样判了
法院审理后认定田某构成两个罪:强奸罪和猥亵儿童罪。强奸幼女要从重处罚,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也要重判。两个罪名加起来,数罪并罚,法院最终给出了判决结果。
这个结果一出,网友炸了锅。有人觉得判得够狠,大快人心;有人却直摇头,说这种人渣就该把牢底坐穿,十几年根本不够。但不管怎么说,法律已经给出了它的答案。这个结果到底是多少?前面说了,看完你就知道法律对这种人到底有多狠。
法律分析
第一,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奸淫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情节恶劣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田某多次与13岁幼女发生关系,属于情节恶劣,依法从重判处。
第二,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田某多次猥亵小葛,且被害人为幼女,属于情节恶劣,依法从重处罚。
第三,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在法律上没有性同意能力。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明确,明知对方不满十四周岁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不论是否违背其意愿,均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第四,田某犯强奸罪和猥亵儿童罪两个罪名,分别定罪量刑后合并执行,数罪并罚适用《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法院依法在法定幅度内作出判决。
这事儿给所有带孩子的单亲父母敲响了警钟。第一,再婚或同居前一定把对方底细查清楚,有没有犯罪前科、人品怎么样,这些不是小事,关系到孩子的人身安全。第二,别轻易把未成年孩子单独交给没有血缘关系的人照顾,尤其是异性,再忙也得多个心眼。第三,平时多跟孩子沟通,教孩子学会保护自己,遇到不对劲的事要第一时间说出来,别因为害怕或害羞就忍着,越忍对方越猖狂。
讨论话题
1. 13岁女孩没反抗,你觉得该不该减轻田某的刑罚?
2. 单亲妈妈带着孩子跟人同居,你觉得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3. 有多次犯罪前科的人,社会该不该有更多限制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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