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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示
为规范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保障广大交通参与者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齐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现将辖区新增、更新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向社会公示。新增设备自公示之日起满10个工作日后,设备正常采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证据,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示。
齐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8月13日
附件:新增、更换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公示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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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来源:齐河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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