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12 日,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779 证券简称:中坚科技)发布公告显示,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6]19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因中坚科技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及三名高管拟被合计罚款3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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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显示,浙江证监局披露的中坚科技及相关高管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2024 年 11 月 15 日,中坚科技派员出席“前海·宝安 AI 向未来——人工智能应用创新成果发布会”“华为(深圳)全球具身智能产业创新中心企业合作备忘录签约仪式”。2025 年 2 月 19 日,中坚科技在深交所互动易等信息披露平台《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中披露“2024 年 11 月 15 日,中坚科技出席 H(深圳)全球具身智能产业创新中心企业合作备忘录签约仪式,并签署企业合作备忘录”。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在 2024 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三)智能机器人板块的拓展”中披露“2024年 11 月,公司与华为(深圳)全球具身智能产业创新中心签署企业合作备忘录”。经查,截至 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未对前述企业合作备忘录(文件名为《合作意向协议》)用印,该备忘录未完成签署。公司披露的前述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
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4 月 27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中坚科技下发《立案告知书》。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浙江证监局拟决定:
一、对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150 万元罚款;
二、对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吴明根给予警告,并处以 100 万元罚款;
三、对时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戴勇斌给予警告,并处以 80 万元罚款;
四、对时任副总经理鲍嘉龙给予警告,并处以 60 万元罚款。
截至8月12日收盘,中坚科技股价为78.9元/股,此前已连续三天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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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公开信息,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立于1997年,前身为永康市中坚工具制造有限公司,为中坚机电集团有限公司(“中坚机电集团”)控股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该公司主要涉足汽油链锯、数码发电机、骑乘式割草机、割灌机、绿篱机、吹风机、电动工具等各类园林机械和农业机械产品。
本文源自:中国财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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