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泡水、房屋渗漏…台风天的损失,找谁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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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高院
台风“白海豚”虽已过境,
但风雨影响仍在持续。
车辆泡水谁买单?
爱车被树砸了谁赔?
高空坠物砸坏财物找谁负责?
停工期间工资怎么算?
行程取消能退费吗?
接下来,
我们就针对台风天常见纠纷,
逐一解答。
01
台风天花盆、空调外机坠落砸车伤人,一句“天灾”就能免责吗?
答:不能,所有人、管理人需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53条规定,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适用过错推定原则。气象部门会提前发布台风大风预警,居民、商户、物业具备充足时间开展防护排查。业主未及时收回阳台花盆、加固空调外机、紧固门窗,商户未检修店招广告牌,属于未尽安全防护义务,存在明显过错,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若小区公共外墙、楼顶设施脱落致损,物业未履行日常养护、台风前排查加固义务,需承担赔偿责任。
若无法查明具体坠物来源,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54条规定,由公安介入溯源调查,无法确定侵权人的,由楼内可能侵权的住户予以补偿,物业未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的,需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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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02
台风刮倒小区树木、工地围挡致损,损失该找谁赔偿?
答:由对应管护、施工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小区树木由物业公司负责养护。若树木因长期未修剪、存在病虫害、枯枝隐患,台风天被刮断,砸坏房屋、车辆、伤人,说明管护单位未尽日常养护和灾害排查义务,需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在建工地围挡、临时护栏、施工标牌倒塌致损的,由施工单位担责。施工单位未根据台风预警加固围挡、排查安全隐患,属于履职不到位,需全额赔偿受害人直接损失。但若遇特大台风,且责任单位已穷尽防护措施,可依据不可抗力减轻或免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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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七条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03
车辆被台风积水浸泡,强行点火致发动机报废,损失谁买单?
答:人为强行点火造成的扩大损失,由车主自行承担,保险公司不予赔付。
根据财产损失填平原则及车险通用免责条款,车辆静止停放泡水、未启动造成的内饰、电路、新能源三电系统损坏,投保车损险可获正常理赔。
但车辆进水后,气缸、电路已留存积水,车主明知车辆进水仍贸然点火启动,会造成发动机连杆弯曲、缸体破裂等不可逆报废损伤。该损失并非台风直接造成,属于车主违规操作导致的人为扩大损失,一般不在保险理赔范围内,可能面临理赔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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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应当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保险人所承担的费用数额在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04
台风导致旅游、住宿、行程取消,预交费用可以退还吗?
答:可以依法解除合同,主张退费或改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六十七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旅游合同双方可以依法解除合同。台风属于不可抗力,旅游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均可以“不可抗力”为由免除己方违约责任。
旅行社不得以“概不退换”“秒杀不退”等格式条款拒绝退费,需退还消费者未产生的服务费、住宿费、报名费,可扣除已实际支出的合理成本。机票、团建活动、户外赛事因台风取消,消费者均可依法申请全额或差额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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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六十七条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
(一)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
(二)合同解除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合同变更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三)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四)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 修正)
第十三条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的客观原因导致旅游合同无法履行,旅游经营者、旅游者请求解除旅游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旅游经营者、旅游者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退还尚未实际发生的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的客观原因变更旅游行程,在征得旅游者同意后,旅游经营者请求旅游者分担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或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退还因此减少的旅游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05
台风天气停工停产,企业可以扣员工工资吗?
答:不可以,用人单位不得无故扣除员工基本工资。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因台风等极端天气导致停工,并非员工主观过错或失职所致,用人单位不得以此为由随意扣减基本工资。台风期间,企业应积极与员工沟通,协商安排居家办公等灵活方式,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到岗的,也应依法保障员工基本薪酬权益,不得单方降薪或按旷工处理。
若企业违规扣薪,员工可留存考勤记录、通知截图等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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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06
租住房屋遇台风漏水、家具受损,房东租客谁担责?
答:按漏水原因和过错主体划分责任。
结合漏水成因与各方过错,区分不同情形划分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租赁关系中,房东负有保障房屋正常居住使用、对房屋主体结构及原有设施承担日常维修养护的义务;租客则负有妥善使用、保管房屋的责任。
如果房屋本身老化失修,房东没有按时履行房屋修缮义务,台风来临前未及时排查加固,台风期间雨水渗漏造成租客家具、家电损坏,这类因房屋本身缺陷引发的损失,一般由房东承担,租客可和房东协商房屋维修、财物损失补偿事宜,若房屋严重影响居住使用,还可协商租金减免、调整租期等方案。
如果是租客私自改动门窗结构、杂物堵塞阳台排水口、擅自改造防水设施,或是台风天气未及时关闭门窗,导致雨水倒灌、屋内积水带来财物损伤,多是租客使用、保管不当造成,对应的损失一般由租客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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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三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本文作者
崔 杰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
丨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王英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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