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时代网8月12日消息,近日,深圳宝安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危险驾驶案件:车主郭某醉酒后依赖车辆智能辅助驾驶上路,最终以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事情发生在今年3月。郭某聚餐饮下大量啤酒,等代驾迟迟未到,便寄望于车辆的智能辅助系统保障安全,直接开启功能驾车出发。起初他还能扶着方向盘,随着酒精作用加深,意识逐渐涣散,彻底失去对车辆的操控,直到车辆自动避险停车、路人报警。检测显示,郭某血液乙醇含量达205.8毫克每100毫升,远超醉驾标准。因其自愿认罪认罚,法院依法从宽处罚。
类似案件不止一例。今年2月,湖南临湘一名驾驶人醉酒后开启辅助驾驶、设定导航,直接在驾驶座昏睡,途中与三轮摩托车相撞,造成两人受伤。其血液酒精浓度高达240.99毫克每100毫升,被认定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虽主动赔偿并取得谅解,仍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罚金6000元。
法院在判决中明确指出,按国内汽车自动化分级规范,目前民用车辆仅搭载2级及以下辅助驾驶,系统只提供跟车、车道保持等有限辅助。即便开启智驾,驾驶员仍是车辆第一责任人,必须全程留意路况、随时接管。醉酒状态下放任系统行驶,本身就属于醉酒驾车,不存在技术免责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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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中包含AI辅助创作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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