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民反映,昆明多个小区在电梯维护费、二次供水加压费方面存在收费标准不统一、收费差距大、与物业费混收、未单独建账、收支不公示等问题,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矛盾频发。7月17日,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作出官方答复,结合省市物业收费相关文件,细化两项设施运维费的收费管理执行要求,并厘清费用构成、明确三级维权渠道、界定审计权限与结余处置规则,全方位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划定费用构成边界
明确成本项目
针对业主普遍关心的电梯及二次供水运维费的支出范围,市发展改革委作出清晰界定。
电梯作为特种设备,其维保运行费涵盖日常维保、设备检测、运行能耗以及安全管理所需的配套性人工成本,物业需严格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并配齐安全管理人员。
二次供水设施运维费则包含设备日常保养、加压能耗、运维人工等成本。物业需遵循收支平衡原则,将设施运维成本、业主分摊方案等事项提交业主大会、业委会或物管会讨论;待经业主共同表决并确定分摊规则后,双方应签订专项运维服务协议,在协议中写明收费标准、服务内容等关键条款,且协议还需向属地住建部门报备,业主再按约定分摊相关费用。
设立三级维权渠道
违规物业将面临联合惩戒
针对物业不单独列账、不专款专用、不按期公示收支等违规行为,市住建局划定三条业主维权路径,并配套设置刚性监管惩戒措施。
一是向小区所属街道办事处反映。按照住建部相关文件要求,物业须在小区显眼位置设置公示栏,公示电梯维保支出、公共水电分摊、物业费收支、维保单位信息等内容,街道则负责全程指导、监督物业切实落实信息公开。
二是依托业委会、物管会或社区居委会监督。依据省住建厅两份最新文件,业主若对收费公示内容存疑,有权要求物业作出答疑;业委会则可在经业主表决后委托第三方审计,审计费用从小区公共收益中列支。物业在公示收支明细前,需提前征求业委会意见;无业委会的小区则应将相关材料抄送社区,业委会、社区需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整改意见。
三是向属地住建管理部门投诉。住建部门将常态化督促物业规范公示,对拒不公示、公示信息虚假、整改不到位等情形的物业企业,依法采取限期整改、企业信用档案扣分、多部门联合惩戒等处置手段,同时通过标准化示范合同文本、政策培训等方式,引导物业主动规范收费公示工作。
厘清审计、结余处置规则
一切以业主表决、物业服务合同为准
针对费用审计权限、运维费结余如何处理这两大核心疑问,答复结合《民法典》相关条款予以明确。
在审计权限方面,委托第三方审计属于小区共有财产管理的重大事项,需满足双重表决条件:须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且业主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且在参与表决的业主中,专有部分面积占比过半且人数占比过半的业主表示同意,业主大会方可授权业委会开展电梯、二次供水运维费的专项审计。
关于运维费结余,目前并无统一退还规定,最终处置方式应严格依照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执行。
此次两市级部门联合解读,进一步细化了昆明市住宅小区特种设备及供水设施运维收费管理规范,清晰地划分了物业、业主、监管部门的各方权责,为化解物业收费纠纷提供了明确的政策依据,切实维护广大业主合法权益。
开屏新闻记者 张勇 实习生 日青康珠
一审 何晓宇
责任编辑 易科彦
责任校对 猫恩泊
主编 林舒佳
终审 编委 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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