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从博罗县应急管理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罗浮山景区及周边区域游览秩序,遏制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开放区域等危险行为,提高公共救援资源利用效率,博罗县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罗浮山及周边区域户外活动涉险救援管理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方案》明确提出了“先救援后追偿”原则,对违规进入未开发区域遇险的组织者及被救助人,将追偿相应的有偿救援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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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有偿救援适用情形与费用构成
根据《方案》,涉险救援是指游览(户外活动)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擅自进入罗浮山及周边未开发、未开放区域(含临时限制或禁止进入区域),陷入困顿或危险状态时,由管委会及属地政府组织实施应急救援的行为。
《方案》明确了适用有偿救援追偿的五类情形,包括:未购票擅自翻越围栏进入未开发区域、合规进入景区但偏离指定游览线路或攀爬危险边坡、无视禁令开展高风险活动、擅自进入林区从事生产活动陷入危险,以及其他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
在费用构成方面,有偿救援费用包含救援过程中的劳务费、院前救治费、交通费、意外保险费、后勤保障费及引入第三方社会救援力量费用等。其中,劳务费参照广东省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及实际救援时间核算;救援人员餐费标准为每人不超100元/天,住宿费不超400元/天。
违规野游险情频发
此次《方案》的出台,与近年来罗浮山周边屡禁不止的违规野游事件密切相关。就在今年端午假期(6月19日),罗浮山茶山观一处明令禁止进入的未开发野溪瀑布发生了一起惊险事故,来自广州增城的两个家庭结伴闯入该区域,其中一对母子在瀑布上方逗留时,因水流湍急被冲落至下方深潭,母亲撞击石块后右肩骨折、盆骨骨折,伤势危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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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罗浮山茶山观,来自广州增城的两个家庭结伴闯入该区域。
救援过程异常艰难。博罗县朱明洞消防救援站10名救援人员冒雨挺进深山,在碎石陡坡、泥泞险道中徒步负重跋涉一小时才抵达现场。下山转运途中,因道路湿滑,多名救援人员接连摔倒,全体队员历时近4小时才将伤者转运至山下接驳点送医。值得庆幸的是,落水母子被途经驴友及时发现并合力拖至岸边,避免了更严重的后果。
同类事件并非孤例。近年来,随着户外运动兴起,部分游客对景区警示视若无睹,擅自进入未开发区域探险、溯溪、露营,不仅将自己置于险境,也消耗了大量公共救援资源。此次《方案》的出台,正是为了从制度层面明确救援成本分担机制,通过经济手段对违规行为形成警示,引导游客遵守景区管理规定,保障自身生命安全。
规范救援流程,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方案》对涉险救援的组织实施和费用追偿作出了明确规定:管委会或属地政府在救援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送达《支付有偿救援费用通知书》,当事人如有异议可在5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核。若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费用,将由管委会或属地政府依法追偿。
值得强调的是,《方案》明确军人、武警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及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队伍、公职人员参与涉险救援不适用有偿救援规定。同时,被救助人支付有偿救援费用,不免除其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开放区域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关部门将依法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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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罗县罗浮山国家风景名胜区及周边区域涉险救援管理实施范围示意图。
管委会及属地政府对有偿救援费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所收取费用归集到指定资金账户,专款专用,按照填平原则全部用于当次救援的费用支出。
公示期征求意见,到8月26日截止
《方案》公示时间为2026年8月7日至8月26日(14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如有异议,可于8月26日17时30分前通过电话(0752-6630316)或书面形式向博罗县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博罗县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出台该《方案》的根本目的是保障生命安全、预防违规行为,而非以收费为目的。希望广大游客和户外运动爱好者增强安全意识,选择景区正规游览线路,切勿以身犯险。
采写/摄影:南都N视频记者 田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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