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日本《每日新闻》援引匿名消息人士放出消息,称稀土走私案件当中中方拘留多名日本人,其中还包含日企社长,同时加大了对在华日企的问询调查力度。不过,目前中日官方均没有对此消息予以确认。
已经得到中日双方官方证实的案情,是今年5月大连海关查办的富士电机走私案件。两名日籍人员先后被依法拘留逮捕,一人是在华分公司高管,另一人为总部外派的出差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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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机关查实,涉案人员将受出口管制的稀土永磁体,做成可拆卸结构嵌入电机内部,对外申报普通机电产品,货物运到日本之后再拆解取出磁体,以此绕开我国稀土出口许可制度。
案件办理期间,中方按照领事条约,及时向日本驻沈阳总领馆通报案情,日本内阁官房长官也公开确认这一事件。为完整查清整条走私链条,执法部门对产业链相关企业开展合规问询,属于侦查阶段的正常流程,不等于针对全部在华日企开展排查。合规经营的外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受到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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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发酵之后,日本驻华使领馆发布提示,提醒本国在华企业与人员,务必遵守中国两用物项、稀土出口相关法规,如果涉嫌相关违法行为需要谨慎评估入境风险。
这份提示,侧面反映出日方已经意识到稀土走私并非完全孤立的个体行为,存在产业链层面的漏洞,但并不等同于已经证实大规模企业参与走私。
这套自以为高明的走私手段,本质上就是利用报关规则漏洞进行瞒报。相关磁体属于我国严格管控的战略物资,如果稀土磁体永久封装无法拆卸,属于普通成品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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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意做成可拆卸、计划到境外拆解回收,就已经触碰走私的法律红线。自以为可以蒙混过关,实则在海关X光查验系统面前,伪装很容易被识破。
不少日本媒体在报道之时,刻意弱化走私违法事实,反复渲染在华日企普遍感到不安,把一次司法个案,渲染成为营商环境层面的问题。这样的叙事逻辑,混淆了最基本的法理:外籍人员在中国境内,同样需要完整遵守中国法律,不存在凭借外国身份就可以窃取战略资源的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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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土是支撑高端制造、军工产业的关键战略资源,我国实施出口管制,是维护国家安全的正当主权行为。执法打击的,只是铤而走险突破法律红线的个人与企业。日方更应该做的,是做好本国企业的普法教育,督促企业恪守合规底线,而不是将个别违法案件炒作成外交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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