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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重庆的王先生发明了一个词,叫 “车上住宿费”,并且成功引爆了两轮网络热点:前者全网声讨涉事酒店,后者舆论反转,矛头直指王先生,剧情反转之快令人猝不及防。
什么叫 “车上住宿费”?这位王先生自驾到新疆伊宁市旅游,因房间不足,3名亲友在车内过夜。离店时被收取150元,王先生随即向媒体投诉,称酒店收取“车上住宿费”。报道一出,酒店被迫退款、道歉赔偿,承受铺天盖地的网络指责,经营几近停摆。
眼看濒临绝境,酒店放出现场监控视频还原全貌:王先生一行十余人仅开一间客房,却将酒店私家庭院当作营地,搭天幕、使用洗衣房、借用厨具做饭,大量消耗水电保洁资源。这150元本是双方口头协商达成的场地占用补偿,标注 “车上住宿费” 的发票,也是应王先生的要求开具。真相曝光,网友感到被刻意误导,舆论瞬间反转,王先生亲手掀起的舆论风暴,最终反噬自身。首发媒体也公开道歉,追责相关人员,为片面采信单方说辞付出代价。
这150元该不该收?站在监管规则层面来看,不应该。场地使用费没有明码公示,仅凭口头约定收费,程序上存在硬伤。但法理的瑕疵,不能直接等同于恶意宰客。网友普遍认为,酒店情理上并无明显过错,反观王先生,刻意裁剪事实,拿着定制化的发票构建受害叙事,已经超出正常维权的边界。
过去我们常说 “店大欺客”,警惕商家凭借资源优势压榨消费者。而在这起事件中,角色发生颠倒,上演了 “客大欺店”,而且并非个例。究其根源,是互联网时代话语权格局发生改变。
智能手机与社交平台,赋予普通消费者强大的舆论发声能力。设置投诉渠道、鼓励公众发声,初衷是制衡强势商家,保护弱势消费者。但这份武器是双刃剑。很多小微民宿、小店没有公关能力,经营高度依赖网络口碑,一旦陷入舆情风波,往往不堪一击。
这里的 “客大”,无关财富地位,指的是舆论话语权的优势。部分人抓住商家经营中的程序漏洞,刻意隐匿关键背景,塑造受害者人设,借大众对 “宰客” 的反感煽动情绪,把维权异化为施压、索赔的工具,动则威胁曝光、差评来牟利,令商家深恶痛绝的“职业投诉人”就是从此而来。
当然,批判 “客大欺店”,绝不是否定正当维权。遇到商家侵权,消费者完全有权投诉曝光。但维权的基石是完整事实,不能靠隐瞒信息制造舆论陷阱。
这起事件也给多方敲响警钟。商家要补齐合规短板,收费务必明码标价,发票如实开具,不要为息事宁人答应不合理要求。媒体做投诉报道,必须多方核实,拒绝偏听偏信。对普通网民而言,面对网络纠纷,不妨多一分审慎,不急于站队审判。
市场公平,从来不是只偏袒某一方。反对“店大欺客”,同样要警惕“客大欺店”。无论商家还是消费者,行使权利的前提,都应当是尊重事实,恪守诚信。
原标题:《从 “店大欺客” 到 “客大欺店” 锋面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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