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视权是离婚案件中极易被忽视、但事后最容易产生纠纷的一项权利。很多濮阳夫妻的离婚协议里只简单写一句 “男方可随时探视孩子”,结果离婚后因为探视时间、方式、地点达不成一致,反复扯皮甚至闹上法院。河南濮一律师事务所孙常佳律师建议,探视权务必在离婚时约定具体明确。
首先要明确常规探视的时间与方式。比如可以约定 “男方每周六上午九点从女方住处接走孩子,周日下午六点送回女方住处”,这样远比 “每周探视一次” 更具体,不容易产生歧义。除了周末探视,还可以约定平时晚间探视时间,比如每周三下午放学后男方可以接走孩子两小时,兼顾孩子的学习与生活节奏。
其次要约定寒暑假与法定节假日的探视安排,这是最容易起冲突的时段,务必提前商定。比如可以约定 “暑假期间男方可连续探视二十天,寒假可连续探视十天,具体时间双方提前一周协商确定”。法定节假日比如春节、国庆,可以约定轮流陪伴,比如单数年份春节跟男方、双数年份跟女方,相对公平合理,也避免每年争执。
第三要约定探视地点与接送方式,尤其是年龄较小的孩子,接送地点不明确很容易产生矛盾。还要约定一方临时有事不能探视的,需要提前多久通知对方,避免空跑。第四要约定特殊情况处理方式,比如孩子生病、考试等特殊时期,探视可以适当调整;一方带孩子出远门旅游的,需要提前告知另一方去向与联系方式。同时明确:探视时不得有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行为,比如在孩子面前说另一方坏话,严重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中止探视权。
濮阳离婚律师孙常佳提醒,探视权的核心是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而非父母的情绪宣泄。直接抚养一方不能把孩子当筹码,故意阻挠对方正常探视;探视一方也要遵守约定,不影响孩子正常的学习生活。如果一方拒不配合探视,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判决后仍不配合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