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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本就是特别糟心的事
如果未能第一时间正确处置
极易引发二次事故
更是悲剧
一起来看这个警示案例
2025年12月8日17时47分许,S28台金高速金华方向38公里处,一辆浙C号牌小车追尾前方一辆浙J号牌小车。事故致两车轻微受损,仍可正常行驶,但双方驾驶人及乘客没有撤离,而是将车停在快车道,围着车辆查看、操作手机。大约5分钟后,一辆浙D号牌小车驶来,猛烈撞上事故车辆,致浙C小车旋转前移,将站在车旁的乘客赵某挤压在两车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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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与消防人员通过破拆车辆,成功将赵某救出,经送医院诊断,赵某股骨及腰脊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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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事故”的危害
二次交通事故相比较第一次事故,伤害往往更大,造成的人身及财产损失更严重,会使进一步的救援工作的难度大大提升。如果二次事故发生在高速公路上,后果往往更为惨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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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预防“二次事故”很重要
什么是“二次事故”
“二次事故”是指在原有交通事故的基础上,由于采取措施不当等方面原因再次引发的交通事故。二次事故通常比第一次事故的危害后果更大,造成的人身及财产损失更严重,救援难度也大大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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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应该如何正确处理?
车靠边
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拍照后将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比如应急车道。无法移动时,务必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150米外设置警告标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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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车道分界线白线长6米,间隔9米,走出10组标线的距离即为150米。
人撤离
应急车道不是安全岛,停在应急车道后,应警惕发生二次事故。车辆靠边妥善安置后,驾乘人员不要在车内车外聚集、逗留,应第一时间撤离到安全地带,远离事故现场。
不过,在高速公路上,路段不同,“安全地带”也不同。
▶高速公路普通路段
驾乘人员可撤离至安全护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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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桥梁路段
车上人员可转移至桥头或桥尾,然后撤离到护栏外,切不可翻越桥梁两侧护栏,以免发生坠落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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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避免双向振动干扰,高速公路桥梁中央分隔带留有间隙,切勿翻越护栏。
▶高速公路隧道路段
在隧道内发生事故,驾乘人员应迅速撤离到隧道左右两侧路肩上,或按照隧道内避险设施指示牌寻找避险处,如人行横洞、车行横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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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0日凌晨,在杭长高速开化段西山隧道内一车辆因动力不足停车,驾乘人员撤离车辆20秒后,车辆被后方来车撞变形。
即报警
做好以上两点后,立即拨打110报警,并向交警正确描述车辆位置、行车方向。同时,将人员伤亡情况、是否需要救护车、事故车能否开动等现场详情简单描述。
除以上几点
还要注意的是
用好用对三角警示牌
做好安全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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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角警示牌是随车必备品,它的作用是警示,在路上遇到突发故障、停车检修或是发生意外事故时,利用三角警示牌的反光性能,可以提醒其它车辆注意避让,以免发生二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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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速公路上,则要在车后150米外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
若遇上雨雾天气,建议将距离延长到200米;
如在弯道行驶时出现事故,警示牌需摆放在弯道入弯前,提醒入弯车辆避让故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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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角警示牌应摆放在故障或事故车的同一车道内;
设置警示牌前,一定要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摆放过程中,应手持着三角牌,人拿三角警示牌反光面面向来车方向走,同时注意左右的车辆。
广东交警提醒
高速公路遇事故或故障
务必牢记
“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
若实在无法移动
迅速开启双闪灯
并在车辆后方150米外放置警示标志
车上人员要全部撤离到安全区域
避免次生事故的发生
来源:广东交警
一审:贤
二审:剑
三审: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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