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婚外胚胎案”,已经上了250多个热搜,看得眼花缭乱。我本来懒得掺和,但当我看到8月6日晚上,羊城晚报评论员林如敏在头版栏目《街谈巷议》发表的这篇《》,还是忍不住要聊几句。
![]()
![]()
这篇文章的问题在于,它用6个带侮辱性质的字,给一名尚未被终审判决的当事人定了性,这远不止媒体“骂人”这么简单,更值得追问的是,在一个法律与伦理高度复杂的案件里,一家权威媒体竟然选择用情绪替代分析、用定性替代追问,以及——为什么这样一篇文章,会在这段时间里显得“政治正确”且流量满满。
这种举动让他成为鸡鸣狗盗的鼠辈。欲望让他丧失了理智、失去了判断,在欲望的烈火中,他得到的不会是涅槃,而只能是灰烬。 仅仅伪造结婚证的确不构成重婚;人类胚胎属于特殊伦理物,医院的确无权单方面处理;理解这些法律、伦理会让我们对这一案件有更正确的认知。 林如敏,公众号:羊城晚报
注意看这个微妙的自相矛盾——林如敏自己已经承认了案件在法律与伦理上的复杂性,承认伪造结婚证不构成重婚、胚胎处置存在法律障碍,但在此之前,依然给出了“鸡鸣狗盗的鼠辈”这样整体性的人格羞辱。
这就是典型的“我承认事情很复杂,但我还是要骂你”。“鼠辈”一词指向的不是某一个具体行为,而是对当事人整个人格的否定。这种修辞在街坊吵架里常见,但出现在一份省级党报的头版评论栏目里,明显就是一种职业失范。
更关键的其实还是事实层面的摇摆。根据封面新闻、极目新闻、南方周末等媒体的梳理——
2025年10月,朱女士发现丈夫与第三者伪造结婚证在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培育胚胎; 2025年11月,男方称曾前往医院要求“终止流程”,误以为“终止”即“销毁”; 2026年5月,男方与第三者因使用伪造证件被行政拘留5日; 7月30日,人格权纠纷案一审开庭,未当庭宣判; 8月3日,男方主动联系媒体称“一直以来都愿意配合销毁胚胎”,并就网传“离婚诉状五项均填无”回应称2025年11月双方曾协商财产分割方案; 8月5日,男方称在第三者、医院负责人及三方律师见证下,已申请销毁胚胎;朱女士表示未收到任何官方通知,质疑程序合法性。
也就是说,在羊城晚报发文时,案件的诸多关键事实,比如胚胎销毁、离婚财产方案、重婚罪等等,都处于争议或未决状态。
作为官媒的评论,务必要基于事实来描述。可当一份省级媒体的头版评论栏目居然放弃追问事实、放弃剖析制度,选择用贬义形容词来代替判决书,它就不是在做新闻,而是在陪部分网民撒气罢了。
对了,有读者看到“林如敏”这名字可能会觉得眼熟,因为去年11月羊城晚报另一篇《街谈巷议》头版“神文”也是他写的,正是那篇惊世骇俗的《》,足以展现他在婚恋议题上是多么双标。
![]()
省流版:郑州刘先生打工8年攒下116万交给妻子,妻子把67万打赏给男主播,还欠了8万网贷。面对如此直白的经济背叛,林如敏却不吝笔墨为其开脱道——
妻子疯狂打赏主播,其实是婚姻的求救信号……刘先生的妻子,大抵是迷惘于这种窒息单调的婚姻生活而不自知。疯狂打赏的举动,是对这种不满意而又不自知的状态的应激。 如果这一桩婚姻还有维系的可能,那就不能一味地指责妻子“无脑上头”。换一种相处方式,多一些陪伴与沟通、倾听与理解……
也就是说,妻子败光丈夫的血汗钱打赏男主播,林如敏诊断为是婚姻的错,丈夫的陪伴不够,需要多理解。
而到了婚外胚胎案,林如敏就怒斥男方是鼠辈,诅咒他应该下地狱。
同样的婚姻背叛,换个性别,评论口径从“理解与共情、婚姻求救信号”直接切换到了“人格羞辱、道德定罪”。这不是评论,这是按性别分配道德温度计。
再仔细看,林如敏在打赏案里谆谆教导读者“不能一味指责妻子无脑上头”——这套“拒绝标签化、拒绝人身攻击”的“自我修养”,到了胚胎案里就被他自己扔得干干净净。教别人温柔的人,自己拿起刀来却比谁都狠。
再说了,本案情绪已经够多了,媒体搁这人身攻击这不是添乱吗?真正值得公共讨论的,其实还是其中过于超前的版本细节:
一方面是冷冻胚胎的法律属性——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林斐然律师对南方周末记者表示,冷冻胚胎在定性上往往被认定为“介于人与物之间的特殊伦理客体”,承载着生命发育潜能,销毁行为具有不可逆性。赵霏亦表示,虽然立法尚无直接定义,但民法典将人体胚胎放在人格权编而非物权编。司法实践已确立胚胎具有生命孕育潜质,道德地位高于非生命体,是一种“具有生命潜质的特殊伦理物”。 海阳,公众号:南方周末
另一方面是处置权的归属——
由于冷冻胚胎这一微妙的法律与伦理地位,朱女士的诉求困难重重。赵霏直言,胚胎的处置权原则上归属精子、卵子的生物学提供者,妻子朱女士因未参与遗传物质的供给,无法单方申请销毁。林斐然也表示,从合同法视角来看,医院没有义务直接执行合同外第三方的处置指令,否则就是对合同相对方——朱女士丈夫与第三者违约。如果医院直接销毁,还将面临精卵提供者的侵权索赔。 海阳,公众号:南方周末
还有就是医院操作是否合法合规——
中山医院已经按规定查验了丈夫和第三者提供的身份证和结婚证,尚无证据表明中山医院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目前医院已停止对二人的辅助生殖服务,涉事胚胎已由医院封存。“关于销毁胚胎的请求,我委无相应职责,建议您通过司法途径主张权利。” 林斐然认为,医院虽然在核验结婚证原件时存在客观审核漏洞,但医院没有接入民政婚姻登记系统的权限,本质上只能对结婚证形式查验。而现有人工辅助生殖的规则体系也几乎没有覆盖“婚外骗领辅助生殖”这类恶意场景。简而言之,此类案件目前尚未形成统一的裁判标准。“在权属存在争议、无生效司法文书明确指令的前提下,卫健委和医院选择‘封存暂缓处置’,是避免自身承担法律与伦理责任的保守合规操作。” 海阳,公众号:南方周末
以及重婚罪认定这一块,构罪要件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而伪造结婚证有没有真实领证,事实上是没有形成法律认可的夫妻名义的,故而警方不予立案是正常的。不过男方伪造证据,已经执行了行政拘留5日。
反正这一系列法律、伦理、程序等等,相当复杂。网友们有些情绪激动搞人身攻击就算了,羊城晚报好歹是一家官媒,居然也跟着上头,“鸡鸣狗盗的鼠辈”这种情绪化的人格羞辱,已经替代了正常的严肃讨论,显得非常下作。
![]()
![]()
![]()
再看看卢诗翰卢老爷对这个案件的洞察,无疑是近年性别与法律议题讨论中最锋利的一次——
过去几年,从“三娃非亲生案”到各类婚内出轨生育案,法律话语体系逐渐形成了一套叙事——“生育权独属于女性,哪怕丈夫也无权干涉”、“女方出轨生育是女性的自由与进步”、“批评这种现象就是落后、是大清余孽”。这套叙事在“妻子出轨生育”的场景下,被法学理论圈和媒体评论圈反复宣扬,占据道德高地。
对此,卢诗翰的灵魂追问是——
既然“妻子给第三方生孩子”是女性的生育自由、丈夫无权干涉;
那么“第三者给丈夫生孩子”,难道不也应该是女性的生育自由、原配妻子也无权干涉吗?
“如果你要自由,我就给你自由,并且比你想的更自由。”
当“生育权独属女性”的话语被推到极致,当生育自主权的法理护城河被筑得越来越高,那么男方与第三者用假证培育的胚胎,原配朱女士就真的无权单方销毁,哪怕她是合法妻子,哪怕她身患癌症,哪怕她施加再多压力,只要男方不松口就没辙——当然现在说是已经销毁了,个人选择不做评价,毕竟谁也不知道男方可曾受到压力。
![]()
如今上百家媒体关注此案,完全能挖出很多新东西,比如去追问制度漏洞、研究法律争议、婚姻配偶权益等,做什么都比直接骂人要好得多。
但羊城晚报偏偏选择用情绪化表达来替代专业监督,本质上就是失职、失范、失德、失格,堂堂一家官媒,搞得跟泼妇骂街似的。
羊城晚报它手握公共传播资源,代表官方舆论导向,没有随意骂人的自由。当它用“鸡鸣狗盗的鼠辈”给一个未终审的当事人贴标签时,事实上就是在暗示读者:人格羞辱是正当的、舆论审判是合法的,媒体可以替代司法做道德定罪。
今天媒体可以给婚外胚胎案的男方扣“鼠辈”帽子,明天就可以用同样的情绪化话术,扣向任何一个它看不顺眼的当事人。更不用说林如敏这种“双标式评论”——同一支笔,面对女性损害男性权益时劝“多陪伴多理解”,面对男性损害女性权益时却骂“鼠辈该下地狱”,丫是不是有什么心理阴影啊?
任何人、哪怕过错滔天,在法律终审判决之前,都只是涉案当事人,不是被公开羞辱的罪人。司法审判讲证据、讲程序、讲权责划分,而公共媒体的职责是还原事实、普及法理、监督漏洞、引导理性讨论,绝不是充当“网络判官”,肆意对公民进行人格否定、人身辱骂、标签定罪。"
总之,林如敏这种“按需分配同情心”的评论手法,实在对不起“资深评论员”的身份,更对不起《街谈巷议》这个头版栏目的分量。
而那些被250多条热搜卷起的真问题,包括生育权的归属、女性自由的边界、婚姻中的权益等等,在羊城晚报这篇“檄文”里找不到任何答案。
但这些问题,却不会因为这声骂而消失,只会在下一次“角色互换”的版本Bug里,以更剧烈的方式再次爆发出来,到时候看你林如敏准备怎么评。
(全文完)
关注小号防失联
为了保持正常接收推文
还望大家能够将“少爷写春秋”设为星标
并多多点亮右下角“在看”
拜托了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