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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伏之后,多地开启“烧烤模式”。这几天,高温预警天天见,不少人巴不得整日待在空调房里不出门。但也有人不惧烈日,秉持 “以热制热” 理念,在公园里扎堆晒背“补阳气”。近期,上海各大公园出现“晒背族”,几乎每天都能见到一些市民一字排开,集体晒背。这一幕引发争议。
公园里晒背引发不少争议,有晒背者表示自己“又不是全裸”,即不存在不雅观的问题;但有市民直呼“辣眼睛”,认为晒友衣着过少,影响游园体验。除了“见仁见智”外,《上海市公园文明游园守则》明确要求 “不赤膊游园”,公园保安据此对“晒背族”进行劝导,但收效不明显,这引发公众更多思考。
公园作为重要的公共场所,大家对“公共”二字存在不同理解。既然是公共场所,“晒背族”就认为你有游玩自由,我就有晒背自由,这是他们敢在公园赤膊露背的根本原因。再对比公共海滩、公共泳池,男性游泳者裸露上半身,女性游泳者裸露大腿或者后背,也没有人说不雅,所以,大家对不雅的认知不同。
但公共场所要有基本的行为准则,否则就乱套了,各种不文明行为就会出现。上海将“不赤膊游园”写入公园文明游园守则,显然是将其划入不文明行为范围。这也有一定道理,一来,“晒背族”裸露上半身给女性游客带来不适感;二来,也不利于未成年人文明习惯的培养;三来,晒背与公园景色等大环境不协调。
然而,由于公园文明游园守则属于行业规范,不具备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园方在管理上明显束手无策,只能进行劝导,但“晒背族”却无视劝导,这就造成多种尴尬局面:不仅认为“辣眼睛”的市民觉得尴尬,而且园方治理乏力也会很尴尬。难道只能任由这种尴尬、争议持续下去吗?其实还有更好解决办法。
从公园角度而言,如果劝导不起作用,可以考虑组织“晒背族”与反对者、法律人士、人大代表等进行座谈,围绕公园里的晒背行为文明不文明、文雅不文雅进行辩论,理越辩越明,通过现场辩论可以纠正某些错误认知,并形成共识。公园还可以采取疏导措施,比如划出专门区域和时间,满足“晒背族”需求。
在疏导的同时,还可以完善立法进行治理。既然行业规范没有强制力,那就制定有强制力的法律法规。这一点可参考《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该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在维护公共场所秩序方面,应当着装整洁,不在公共场所赤膊。而且还明确了相应的罚则。当行业规范升级为法规,其约束力就明显不同了。
不在公共场所赤膊,其实早已是各地共识。但从现实来看,这种共识更多停留在规则层面,在民间尚未完全形成共识,如何将规则共识转化为民间共识,还需要做大量工作。比如,对公民行为进行精准引导、教育纠正认知偏差,这一点很重要,既要从娃娃抓起,也要针对不文明群体,让孙子教育爷爷效果更好。
即便公园进行劝导,也要有创新性、深层次的探索,要以充分理由、新颖方式去说服“晒背族”。比如医生认为,晒背有皮肤患癌风险,从健康角度出发就有一定说服力。当然,公园里的其他不文明行为也不少,如音箱制造噪音、随地仍垃圾、吐痰等行为,也要一并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让公园走向共同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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