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提升义务教育招生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巩固良好教育生态,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构建更加公平、更有质量、人民满意的基础教育体系,根据《忻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的通知》(忻教发〔2026〕69号)、《忻州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6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通知》(忻教发〔2026〕2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省、市“关于做好2026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加强中小学招生入学统筹管理,组织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科学制定招生计划,严肃中小学招生入学纪律,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
二、工作措施
(一)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严格落实“免试、就近、划片、分配、按计划招生”要求,严禁通过各类考试、面谈、竞赛、培训成绩等方式筛选生源,不得违规设立国际类班级、掐尖招生、招揽生源或提前预录学生,各校实行均衡编班,禁止组织分班考试;同时精简入学证明材料,取消学前经历、计生、超龄等无关证明,预防接种证不作为报名前置材料,招生以实际居住地划片为准,学校不得拒收具备普通学校就读条件的残疾学生,支持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无法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由责任学校送教上门并依规建立学籍、保障义务教育权利。
1.组织实施
(1)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河曲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学校招生工作。
(2)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由县教育体育局统筹组织,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划定招生范围、下达招生计划,指导、协调、监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3)学校是招生工作的主体,学校主要负责人是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学校根据本办法,制定本校招生工作方案,组织实施本校招生工作。
2.招生对象
小学: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初中:2026年小学毕业学生
3.明确学校办学规模,科学制定招生计划
县教体局根据本辖区范围内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的情况进行认真的核查统计,结合辖区内小学、初中学校现有教学资源情况,合理制定招生计划,“城区”内规模学校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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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中小学校按照行政区划或学校服务范围招生,全部安置到公办学校就读。
4.合理划定学校服务区(招生)范围
对于幼升小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一律进入当地服务区内的小学和初中就读。对于没有固定居住地的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原则上分配到指定服务学校就读。
(1)网上报名: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验小学、黄河路小学、长城小学、福雨小学、红星中学、实验初中、河曲二中、文曲苑初中)全部实行网上报名,阳光招生。通过忻州市教育局网站窗口或手机扫描二维码,登录忻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系统,填报适龄学生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资料照片。
报名时间:2026年8月10日--2026年8月15日,不留补报名时间。
(2)审核:系统初审通过后,由教育行政部门将适龄学生信息推送到学校,初审时发现虚假信息的报名学生将直接列入黑名单处理。家长在接到学校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带系统中上传的证件原件到学校审核,审核合格的,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审核推送时间:2026年8月21日--2026年8月25日
其余学校(园)的适龄幼儿学生按照行政区划或学校服务范围招生,不需网上报名,全部可以安置到公办学校就读。在一贯制学校连续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可直升本校初中。
报名过程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正常提交的,请与原学校(园)联系,由原学校(园)教师协助完成。还不能解决问题的,由原学校(园)统一登记上报教体局。
5.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类别、条件及录取办法
(1)房户齐全的适龄儿童少年
【户口】具有学校招生区域乡镇户籍(指户口在学校招生区域乡镇派出所),且学生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学生与父母不在同一户籍的,需提供学生《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的《结婚证》
【房屋】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自建房宅基地证件等资料,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
小学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照片:《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自建房宅基地证件等资料。
初中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照片:《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自建房宅基地证件等资料、《义务教育毕业证》(小学)。
系统初审通过后,由教育行政部门将适龄学生信息推送到学校,家长在接到学校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带系统中上传的证件原件到学校审核,审核合格的,办理入学登记手续;不合格的,退回教体局。
(2)三代同居户的适龄儿童少年
【户口】具有学校招生区域乡镇户籍(指户口在学校招生区域乡镇派出所),且学生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
【房屋】父母双方在学校招生区域均无房产或独立固定住所、随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三代同堂居住生活,或父母(法定监护人)长期外出、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祖父母(外祖父母)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自建房宅基地证件等资料。
小学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照片:《居民户口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自建房宅基地证件等资料。
初中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照片:《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自建房宅基地证件等资料、《义务教育毕业证》(小学)。
系统初审通过后,由教育行政部门将适龄生信息推送到学校,家长在接到学校通知后,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带系统中上传的证件原件到学校审核,审核合格的,办理入学登记手续;不合格的,退回教体局。
(3)具有本县户籍且在“城区”招生范围内有自己固定居住房屋的适龄儿童少年
参照第(1)条报名要求上传“房户”两方面资料并参照执行。
志愿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安置到志愿学校,志愿学校没有空余学位的,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置到指定的公办学校就读。
(4)县外户籍经商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
参照第(1)条报名要求填报。不能说明问题的,可另附其他有效证明,如:《营业执照》、有效的《劳务合同》、房屋租赁凭证或协议以及其他有效证明。志愿学校有空余学位,安置到志愿学校。志愿学校没有空余学位的,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置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幼升小】城区范围内居住的适龄幼儿可报城区四所小学,即实验小学、黄河路小学、长城小学、福雨小学。
【小升初】原六所小学(即实验小学、黄河路小学、长城小学、福雨小学、沙畔明德小学、蚰蜒峁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可报红星中学、河曲二中、实验初中、文曲苑初中。
【具体流程】
①以上入学类别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通过电脑或手机登录忻州市教育网站官网(https://jyj.sxxz.gov.cn/),点击链接进入“忻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或直接点击https://jcjy.union-tec.com.cn:8888/xzsign/sign/index.html链接进入,使用常用手机号注册登录,点击界面“河曲县”,阅读“政策解读”,在报名页按照提示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填报入学类型(点“公办入学”)、监护人、户口等其它报名信息,并上传本类别要求持有的相关证件原件照片(小学毕业生在此基础上还需上传小学义务教育毕业证书原件照片),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提交”,弹出“提交成功”界面则报名成功。
②县教体局根据系统报名情况向学校推送生源信息。
③学校接收本校生源信息并在线上初审。初审合格的,以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家长面审,不合格的,退交县教体局。
④家长在接到学校面审通知后,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带系统中上传的证件原件到学校接受面审。
⑤学校根据招生规制按入学新生依次面审。面审合格的,全部录取,办理入学手续。面审不合格以及超过招生计划的,分类统计上报,能统筹分配的,统筹分配,还解决不了的,通过摇号决定录取结果。
⑥各学校在确定录取名单后,发放录取通知书,8月31日前组织均衡分班,将分班结果向社会公示,同时上报教体局。
【录取办法】
①文笔联校、焦尾城学校、北元学校、开元路学校、唐家会学校、沙畔明德小学、楼子营、巡镇、旧县等乡镇学校已经领到通知书的学生,不再参加网上报名,直接录取。
②城区服务范围内的家庭户(城镇),南元、北元、大东梁三个村老农户,按照就近原则填报志愿,按志愿录取。
③政策性照顾对象,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按志愿录取。
④城区服务范围内其他学生,按照就近原则,当报名人数小于、等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可直接录取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由所在学校通过摇号的办法确定;如摇号仍未获得入学资格的,由教体局统筹安置到有空余学位公办学校入学。
⑤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就近原则网上填报,志愿学校有空余学位,安置到志愿学校。志愿学校没有空余学位的,统筹安置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6.政策性照顾对象
(1)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按照《山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山西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等各类优抚对象教育优待政策执行。
(2)县政府特聘、引进特殊优秀人才的子女,有关优化营商环境及其他政策性照顾对象,执行相关政策规定。
(3)孤儿。须提供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政策性照顾对象持由相关单位出具相关公函或证明,到原学校(幼儿园)备案,统筹分配到公办学校就读。
7.落实控辍保学长效机制
(1)做好重点人群监测、安置。各学校要把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随迁子女、特殊群体作为重点排查和监测对象,准确掌握特殊群体学生就学情况,健全辍学学生快速发现与响应机制,做到排查无遗漏、帮扶有力度、就学有保障。要扎实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评估鉴定工作。凡因身体原因需要休学或延缓入学的,可由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提供相关印证资料,报教体局备案,按规定纳入民政部门相关救助保障范围;对于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可以安排随班就读或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学习;符合送教上门规定的,落实送教上门制度,确保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全部安置入学。
持续做好劝返复学工作。各学校要做好未及时返校学生的劝返工作,要督促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司法部门依法发放相关司法文书,督促其保证辍学学生尽早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建立黑名单机制
(1)招生过程中,填报适龄生个人信息时上传假户口、重复报名、虚假报名等扰乱招生秩序的,一经查实将纳入黑名单并报公安部门。公安部门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进行处置。列入黑名单的,待招生工作结束后,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学校就读,不得择校。
(2)招生过程中,不法人员在微信、抖音等网络媒体平台上兜售入学指标扰乱招生秩序的,公安部门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查处置。一经公安部门查实,教育行政部门将按照黑名单制度进行处理,待招生工作结束后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二)做好普通高中招生入学工作
1.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河曲中学校、河曲县巡镇中学校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2026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优质高中招生指标按60%分配到县域内初中学校,学生必须符合相关条件。学校不得提前招生,不得提前收费预定生源,不得与学生签订协议或作出其它违反招生规定的许诺等。
2.加强招生过程管理。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进行网上统一录取。未参加忻州市2026年中考和未在网上填报志愿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未经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网上统一录取、备案的学生一律不能进行高中新生学籍的转接。任何部门、单位和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组织招生,不得接收已被其他学校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考生。
3.规范特殊类型招生。未经省教育厅审批同意,普通高中不得开办“国际部”、“境外课程班”或其他实验班。
4.严格控制加分范围和分值。中考加分项目和分值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考试委员会规定,严格落实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制度。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学校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吸收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参加,选派责任心强、素质高的人员组成专门办事机构。责任公开,实行“谁主办、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加强组织管理,严格操作程序,健全工作制度,严格工作纪律。
(二)严格加强学籍管理。各学校要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要求,及时做好小学新生注册和初中、普通高中新生学籍接续工作。加强日常监管,严格落实学生“人籍一致,籍随人走”,严禁出现学籍造假等现象,严禁学校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三)建立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建立招生入学工作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确保招生入学工作政策透明、程序公开、过程公平、结果公正。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本校校园网,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入学具体政策、招生计划、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以及工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信访接待地址等),畅通社会反映问题渠道,及时处理,防止问题积少成多、积小成大,出现问题要第一时间报告、协商和处理,确保学生及时入学升学,要积极协调政府相关部门,针对往年易发生的问题,制定招生入学工作预案,成立应急小组,加强会商协商,快速稳妥处置突发事件。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间,积极做好正面宣传,要认真解答家长、社会群众对招生入学问题的相关咨询,及时受理、核实、处理本校有关社会举报。
(四)严肃责任追究。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对招生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各学校主要负责人要扛起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严格按照招生规定做好适龄学生的招生入学工作,接受有关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本方案未尽事宜,参照省、市相关政策执行。
附件:河曲县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招生咨询电话一览表
河曲县教育体育局
2026年8月4日
附件:
河曲县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招生咨询电话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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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曲县教育体育局招生电话:0350-7229910
来源:河曲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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