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晚报的报道,两男子去派出所报案被诈骗,最后两报案人却成了犯罪嫌疑人。
2025年8月22日,莫某和刘某去北京市朝阳区某派出所报案。莫某称自己因为委托张某办理北京户口一事被张某诈骗。莫某向公安机关提交了一份《北京户口办理服务合同》,银行转账记录、以及微信聊天截图等证据。刘某作为证人证明有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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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民警联系到张某,张某说借钱是真,但没有诈骗。张某说他当时急需资金周转,经人介绍认识了放贷的莫某和刘某。莫某和刘某答应借钱,但有个条件,就是不签借款合同,而是签一份《北京户口办理服务合同》。合同约定的6万元服务费,就是借款本金,借款期限为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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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同意后,双方就签订了《北京户口办理服务合同》,莫某向张某转账6万元,6万元到账后,张某当场取现3万元作为“砍头息”返还给莫某。
10天借款到期后,张某无力偿还,莫某便上门追债。张某东拼西凑只还了莫某500元。
眼见这笔借款收回无望,莫某和刘某便将约张某到一家台球厅见面,趁其不备,莫某夺过张某的手机,在自己手机和张某手机之间快速切换,编造出一连串“户口没办成、承诺退定金”的虚假聊天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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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莫某和刘某就上演了假冒诈骗案被害人到派出所报案的那一幕。办案民警戳穿了两个人的谎言,检察院提前介入侦查,最后两人以犯诬告陷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其实,莫某和刘某从最初要求张某签订《北京户口办理服务合同》,两人就已经想好把公安机关作为为自己讨债的工具。但是他们哪来的自信。《北京户口办理服务合同》是虚假的,微信聊天记录是伪造的,又用银行流水掩盖收取砍头息的真相。如果莫某和刘某拿这些“证据”去法院民事起诉张某,还可能构成虚假诉讼罪或者诈骗罪。
这个案件被害人张某也不是什么好人。在网贷这么发达的今天,如果一个人还去找个人借钱,说明这个人已经把所有网贷都撸了一遍,已经撸不到网贷了,才会找熟人或者朋友借款。张某之所以能答应莫某和刘某这么苛刻的借贷条件,同意签订一份虚假的《北京户口办理服务合同》,同时愿意给放贷人本金数额一半的砍头息,说明张某压根儿就没有想过要还这笔借款,而且张某没有还款能力。如果张某没有实际还款能力而向他人借款并且向出借人明确表示自己有马上还款的能力,在实践中,张某也可能构成借贷型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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