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一博主在社交平台上发布视频称,自己在乌鲁木齐一家烧烤店就餐,点单页面上显示需要收取10元的炭火费,且该费用无法取消。
该博主就餐完毕后,向服务员提出要求打包炭火,得到的回应是“炭火打包不了”。博主问:“那我花钱了怎么办?”上述服务员回答:“您不是已经用了吗?别人家的炭火都收费的,都是这样子的。”
视频发布后,乌鲁木齐高新区市场监管局的官方账号评论称,“请博主告知一下这家店是否在我辖区,我局执法人员已经做好执法准备”,并表示,已经开展全面摸排,不辜负粉丝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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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高新区市监局在博主视频下评论。图/网页截图
当天晚上,乌鲁木齐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发布了前往该烧烤店执法的视频。“这种收费行为属于强制消费,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属于利用店堂告示或者格式合同的形式加重消费者的责任。”高新区市监局的工作人员在视频中说。该饭店老板表示,炭火费将全部原路退还给在该店消费的客人。
乌鲁木齐高新区市监局的这次执法行为收获了大量网友点赞,有评论称:“这是我在抖音上头回见过的,主动找消费者问,立马处理,这还真当个事办,有点东西。”
8月6日,乌鲁木齐高新区市监局的工作人员说:“既然抖音上已经反馈出来了,我们已经在整顿了,会有专门的执法人员去查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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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监局执法人员前往饭店。图/乌鲁木齐高新区市场监管抖音
一周前,《北京日报》曾报道,记者统计了16家连锁和独立烤肉店,有11家收取炭火费。对此,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并没有专门针对此类收费的规定。其他一些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在处理相关投诉时已明确认定:烧烤店提供烤制服务,炭火、烤炉等是完成服务的基本条件,其费用属于经营成本。烧烤店另收炭火费,将自身应承担的服务义务和经营成本拆分转嫁给消费者,属不合理收费。
来源: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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