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名求职者称,在网上刷到同一家公司的招聘视频,称自己有赴港务工机会和渠道,薪资十分诱人。不少人主动咨询,不料不仅没能顺利赴港上岗,还被对方以各种名义收费,每个人累计交了数万元。醒悟过来的求职者想退费维权,对方却直接失联、拉黑联系方式,求职者维权之路举步维艰。
求职者刷到网络视频
宣称可推荐高薪赴港务工
去年11月,杨女士在网上刷到了一家名为“深圳市港达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的视频,号称可以帮忙对接香港的工作。杨女士看了后觉得很心动,就加了咨询老师曾先生的联系方式,对方热情邀请她到线下办公地点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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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女士 求职者
他视频里说可以推荐去香港务工,不要求会粤语,年龄在55岁以内。对方宣称工资待遇各方面都比较好,说是真实可靠,我们才来线下公司了解。见面后,我说我们没什么技能只能选择餐饮行业,他说餐饮行业就是洗碗工、楼面服务员等。
报名面试定岗
求职者遭遇层层收费
线下面谈后,该公司提出让杨女士交498元的报名费,杨女士交了。没想到过了几天,另一位姓陈的工作人员让杨女士再交3000元诚意金,并称有面试让杨女士参加,于是杨女士又交了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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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女士 求职者
当时服务公司说有老板来面试,在香港开很大的酒楼,但是没说完整地址。面试之后,服务公司又要我们交定岗费17000元,交完就可以签《服务协议》合同书,3月份能安排到香港工作。
求职者称:
进度一拖再拖 合同内容模糊
《协议》中提到,服务公司给劳务人员杨女士提供的是咨询服务。这份服务协议的签署时间是2025年11月29日,双方约定服务费共计4万元,首付款为杨女士之前交过的诚意金加定岗费共2万元,剩余2万元尾款后续再交,服务有效期为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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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完后杨女士就回去等待,直到今年4月初,深圳市港达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联系杨女士,告诉她要交2万元尾款,可以和香港雇主签《雇佣合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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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女士 求职者
签雇佣合同时,我看合同上雇主没有名字,工作地点也没写。对方说这个合同要交到香港去,不能给我们。
服务协议到期履约落空
求职者上门维权遭推诿
杨女士说,他们是4月7日签的《雇佣合同》,但是后面就没消息了。直到6月3日,她和深圳市港达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的《服务协议》到期,杨女士和当时签约认识的几个同伴一起来到该公司的办公地,想讨要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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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女士 求职者
我说6个月期限已满,按照合同我接受扣30%,对方应该退我28000元,他不肯退。并且我要求把签的雇佣合同的档案编号给我,我自己查进度,他说没有。一直到现在我的港澳通行证也没还给我。
记者了解到,从珠海市赶来深圳的杨先生也有同样的遭遇,他是在珠海当地的“广东港达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签署的相关《协议》,也已经到期。根据企查查上的公开资料显示:“广东港达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港达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是同一位黄某某,企业主营业务活动基本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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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先生 求职者
去年3月27日左右,我先签了服务协议,交了钱,然后到5月中旬,我都还没签香港的劳务合同,就知道被骗了。我就约港达的负责人说退款,他不回我消息,后面还把我拉黑了。
涉事公司已搬离
律师:赴港务工须认准资质
记者了解到,多名求职者轻信劳务公司的宣传,先后缴纳数万元服务费,最终岗位落空、退款无门。根据求职者提供的信息,记者前往涉事企业的办公地址南山区粤海街道的康泰集团大厦实地探访。
前台物业工作人员表示“深圳市港达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之前在3101号,不过已经于7月22日搬离了。因为一层有门禁需要刷卡,记者提出想上楼核实情况,物业人员表示,所在区域正在和新入驻的企业交接,不方便让记者上楼。记者通过“企查查”搜索涉事公司,公开资料显示该公司为存续状态,成立日期为2025年11月4日,法人代表为黄某某。随后记者拨打了相关负责人的电话,但无人接听。
求职者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求职者们表示,他们准备走法律途径维权。律师郑博恩解读,因为求职者和深圳市港达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之间是签有《协议》合约的,表面上看是属于民事纠纷,应当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但她认为本案涉及的情况已超过《民事诉讼法》以及《民法典》规定的根本违约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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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郑博恩
赴港务工并不是所有机构都可以做,它必须获得国务院相关部门的批准,这是一个强制性的规定。那如果该机构并没有获取相关资质,却与求职者签订劳动合同或民事合同,那么它就是一个违法的合同。
数万费用收取后失联
涉事公司涉嫌合同诈骗
记者查询了国家商务部官方网站,具备内地输港劳务资质的经营公司名单中并无“深圳市港达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根据求职者杨女士的陈述,该公司人员先后以报名费、诚意金、定岗费等名目,累计向她收取了4万元,同时还索要了她的个人信息及港澳通行证等证件。如今公司已搬离,证件也未归还。律师表示,涉事公司已违反《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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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郑博恩
收取高额费用后,涉事公司已经人去楼空,那这种情况下更加符合《刑法》第224条规定的合同诈骗罪,也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与求职者签订或者履行相关合同。
律师建议:
多渠道维权 可报案追究责任
律师建议,求职者可以通过多种途径维权,一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将该公司的违法行为向相关政府部门投诉举报。
第一现场记者丨李小文编辑丨贺雅琴 审核丨王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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