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过住酒店要交钱的,没见过睡自己车里还得给酒店交钱的!天下之大,无奇不有,这事儿真就实实在在发生了。七月底的新疆伊犁,美得像幅画,游客王先生和两位同伴却遇上了一桩“活久见”的奇葩事,好好的一场旅行,差点被一张莫名其妙的账单给搅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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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二十七号晚上十一点多,王先生一行风尘仆仆赶到伊宁市伊美臻选酒店。旅游旺季,一房难求,前台两手一摊,只剩一间三百块的大床房。三个人根本住不下,王先生办好入住,大家吃完饭都凌晨一点多了,周边的酒店民宿全部爆满。出门在外,只能随遇而安,两位女士无奈之下,只能蜷缩在自己的车里凑合了两晚。这就让人纳闷了,车是自家的,油是自家的,就连停车费都交了,怎么睡个觉还得给别人交钱?二十九号退房时,账单上赫然多出一笔一百五十元的“车上过夜费”。王先生当时就懵了,这算哪门子道理?更离谱的是,要个发票还费劲巴拉,最后在发票项目栏里硬生生给写成了“车上住宿费”。
这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后,那是雷霆手段,立马定性:收费不合理!监管人员的话说得在理,哪怕只有一人入住,同行旅客也该得到尊重。面对铁证如山,酒店老板马女士终于在八月四号低下了头,解释说是新店开业、临时看管人不懂事,这理由找得真是牵强附会。结果呢,酒店不仅要全额退还那一百五十块钱,还得额外赔偿一千元,算是为这“创新”的收费名目买了单。
这事儿虽说画上了句号,可留给咱们的思考不少。做生意讲究和气生财,更要诚信为本。这种“生财有道”的做法,不仅丢了面子,还赔了里子。咱们以后出门在外,遇到这种“霸王条款”千万别怂,该投诉投诉,该报警报警,绝不能让乱收费成了那漏网的鱼。风景再美,也得配上舒心的服务,别让这些糟心事儿凉了游客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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