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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读金庸》连载之三十九:
文 | 潘采夫
金庸把各地食物写得令人垂涎欲滴,尤其是江南的美食,各具特色,决不重复,充满了生活气息。
比如《射雕》开头,包惜弱做的家常饭是这样的:
包氏将一只鸡和着白菜、豆腐、粉丝放入一只大瓦罐中,在炭火上熬着,再切了一盘腊鱼腊肉。到得傍晚,到隔壁去请郭啸天夫妇饮酒。
包惜弱性情温和、不张扬,就做出了一锅白菜豆腐汤,既符合他们家的经济条件,又体现了人物性格。当段誉进入一个叫松鹤楼的大饭店,他看到萧峰桌上的饭菜:
那大汉桌上放着一盘熟牛肉,一大碗汤,两大壶酒,此外更无别物,可见他便是吃喝,也是十分的豪迈自在。
在豪华饭馆吃最简朴的饭菜,符合萧峰这个丐帮大首领的身份、性格。
和郭靖初次相见的黄蓉也是个乞丐,但她这个乞丐是假的,她可是拥有超级地产桃花岛的黄药师的女儿,再加上要考验郭靖,小乞丐一口气点出了:
四干果、四鲜果、两咸酸、四蜜饯……干果四样是荔枝、桂圆、蒸枣、银杏。鲜果你拣时新的。咸酸要砌香樱桃和姜丝梅儿,不知这儿买不买得到?蜜饯么,就是玫瑰金橘、香药葡萄、糖霜桃条、梨肉好郎君。
……八个酒菜是花炊鹌子、炒鸭掌、鸡舌羹、鹿肚酿江瑶、鸳鸯煎牛筋、菊花兔丝、爆獐腿、姜醋金银蹄子。
这一通乱点,把店小二惊掉了下巴,也找到了郭靖这个爱请客的好郎君。
韦小宝为巴结小郡主沐剑屏,命皇宫的御厨给她做一桌云南菜,有看起来没热气其实很烫的过桥米线、用蜜饯莲子煮的宣威火腿、云南的黑色大头菜、用云南红花油炒的大理洱海的弓鱼干,还有需要两个多时辰才能煮好的云南汽锅鸡。用家乡的食物打动小郡主,韦小宝真是“心狠手辣”。
包惜弱搞的是家庭小聚会,萧峰是出差路上吃午饭,黄蓉是三试郭靖,到了韦小宝,则是玩命讨好意中人。虽然写的食物各不相同,但都是为情节和人物服务的。
抛开文学不谈,我不由得感慨一句,金庸真会写美食啊。看看这寥寥几句:
韦小宝闻到一阵肉香和糖香,双儿双手端了木盘,用手臂掠开帐子。韦小宝见碟子中放着四只剥开了的粽子,心中大喜,实在饿得狠了,心想就算是蚯蚓毛虫,老子也吃了再说,提起筷子便吃,入口甘美,无与伦比。他两口吃了半只,说道:“双儿,这倒像是湖州粽子一般,味道真好。”
浙江湖州所产粽子,米软馅美,天下无双。湖州粽子,米软馅美,是最好的食品广告文案。
金庸出生于浙江海宁,在浙江、江苏等地长大、上学、工作,所以对杭帮菜、江浙小吃、苏州菜、镇江菜都如数家珍。
《天龙八部》里鸠摩智捉了段誉去苏州,段誉在慕容复家吃饭,阿朱、阿碧给上的就是苏州菜,四色点心是玫瑰松子糖、茯苓软糕、翡翠甜饼、藕粉火腿饺,形状精雅,每块糕点都似不是做来吃的,而是用来玩赏一般。
段誉赞道:“这些点心如此精致,味道定是绝美的了,可是教人又怎舍得张口去吃?”阿碧微笑道:“公子只管吃好哉,我们还有。”段誉吃一件赞一件,大快平生。
茶也好喝。
段誉端起茶碗,扑鼻一阵清香,揭开盖碗,只见淡绿茶水中漂浮着一粒粒深碧的茶叶,便像一颗颗小珠,生满纤细绒毛。段誉从未见过,喝了一口,只觉满嘴清香,舌底生津。这是著名的碧螺春。
镇江是江南名城,金庸笔下的镇江菜也很诱人。
(韦小宝)笑道:“你不吃,我可要吃了。嗯,这是酱爆牛肉,这是糟溜鱼片,这是蒜泥白切肉,还有镇江肴肉,清炒虾仁,这一碗口磨鸡脚汤,当真鲜美无比。鲜啊,鲜啊!”他舀汤来喝,故意嗒嗒有声,偷眼去看小郡主时,只见她泪水一滴滴地流下来。
金庸没去过北方,再加上北方饭菜比较粗糙朴素,他写起北方菜来也就取其大意,很少写到细节,还要加上丰富的想象。比如在《书剑》里,新疆人是这么吃的:
马头琴声中,歌声四起,欢笑处处。司炊事的回人把抓饭、烤肉、蜜瓜、葡萄干、马奶酒等分给众人。每人手中拿着一个盐岩雕成的小碗,将烤肉在盐碗中一擦,便吃了起来。
不过这个“在盐碗中一擦”颇为传神,如果不是亲见或听新疆人讲述,是难以写出来的。
《侠客行》中有一段写烤野猪肉,应该是来自金庸的想象:
将野猪的四条腿割了下来,到溪边洗去血迹,回到火旁,将单刀在火中烧红,炙去猪腿上的猪毛,将猪腿串在一根树枝之上,便烧烤起来。过不多时,浓香四溢……野猪腿上的油脂大滴大滴地落入火中,混着松柴的清香,虽未入口,已料到滋味佳美。
把刀在火中烤红,来烧掉猪腿上的毛,肯定来自金庸的生活。我小时候也目睹过杀猪烧毛,并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至于烤什么东西,全看书中人物的需要。令狐冲用烤煳的青蛙,让女朋友任盈盈吃得眉开眼笑,成了他们谈恋爱的重要道具。书中这样写:
一时之间,两人谁也不作声。忽然闻到一阵焦臭,盈盈一声“啊哟”,却原来手中一串青蛙烧得焦了,嗔道:“都是你不好。”
令狐冲笑道:“你该说亏得我逗你生气,才烤了这样精彩的焦蛙出来。”取下一只烧焦了的青蛙,撕下一条腿,放入口中一阵咀嚼,连声赞道:“好极,好极!如此火候,才恰到好处,甜中带苦,苦尽甘来,世上更无这般美味。”盈盈给他逗得咯咯而笑,也吃了起来。令狐冲抢着将最焦的蛙肉自己吃了,把并不甚焦的部分都留了给她。
说了这么多各地美食小吃,终于要说到真正的男女主角,
前面我已经抄录了黄蓉做叫花鸡,现在描述一下洪七公做的一道美食,炸蜈蚣!
洪七公微微一笑,提起公鸡。杨过在雪光掩映下瞧得分明,只见鸡身上咬满了百来条七八寸长的大蜈蚣,……这时一锅雪水已煮得滚热,洪七公打开包袱,拉住蜈蚣尾巴,一条条地抛在锅里。那些蜈蚣挣扎一阵,便都给烫死了。……只见洪七公取出小刀,斩去蜈蚣头尾,轻轻一捏,壳儿应手而落,露出肉来,雪白透明,有如大虾,甚是美观。……他起了油锅,把蜈蚣肉倒下去一炸,立时一股香气扑向鼻端。……洪七公待蜈蚣炸得微黄,加上作料拌匀,伸手往锅中提了一条上来放入口中,轻轻嚼了几嚼,两眼微闭,叹了一口气,只觉天下之至乐,无逾于此矣。……
(杨过)将那条蜈蚣放在口中一嚼。只一嚼将下去,但觉满嘴鲜美,又脆又香,清甜甘浓,一生之中从未尝过如此异味。相对于烤猪腿、烧青蛙,洪七公的蜈蚣炸出了新境界,不愧是天下叫花子的老祖宗,无人可敌的天下第一美食家。
洪七公这个“天下第一”有两个硬条件,第一个,他为了吃美食曾去过皇宫,在御厨房的梁上躲了三个月。
皇帝吃的菜每一样我先给他尝一尝,吃得好就整盘拿来,不好么,就让皇帝小子自己吃去。御厨房的人疑神疑鬼,都说出了狐狸大仙啦。
另一个硬条件更让人匪夷所思。
(洪七公)伸出那只剩四指的右掌,说道:“古人说:‘食指大动’,真是一点也不错。我只要见到或是闻到奇珍异味,右手的食指就会跳个不住。有一次为了贪吃,误了一件大事,我一发狠,一刀将指头给砍了……”郭靖“啊”了一声,洪七公叹道:“指头是砍了,馋嘴的性儿却砍不了。”
说到这儿,竞争对手已经甘拜下风,向洪七公直作揖,承认他是“天下第一”。
我妈妈经常说一句话:一物降一物,卤水点豆腐。洪七公遇见了天下第一大厨黄蓉,被黄蓉的美食馋得五迷三道,每天乖乖教郭靖降龙十八掌,还把打狗棒法传给了黄蓉。最后心一横,丐帮帮主的位子也给了黄蓉。
你说,洪七公吃的是不是天下最贵的饭菜?
黄蓉用来换洪七公至高武功的那几样菜,金庸小说读者都知道,什么二十四桥明月夜、玉笛谁家听落梅、好逑汤。想象力之丰富,文化底蕴之深厚,达到了文人美食的天花板。咱们在这里不多讲,你如果是吃货,请去《射雕》里找。
我只抄录一个黄蓉做的八宝肥鸭:
洪七公眼睛尚未睁开,已闻到食物的香气,叫道:“好香,好香!”跳起身来,抢过食盒,揭开盒子,只见里面是一碗熏田鸡腿,一只八宝肥鸭,还有一堆雪白的银丝卷。洪七公大声欢呼,双手左上右落,右上左落,抓了食物流水价送入口中,一面大嚼,一面赞妙,只是唇边、齿间、舌上、喉头,皆是食物,哪听得清楚在说些什么。
这段文字写得太有画面感,简直就像一部电影。
但有爱抬杠的金庸小说迷要发言,他们说天下第一厨师不是黄蓉,而是她的爸爸黄药师。理由如下:
黄蓉出生时,妈妈去世了,桃花岛上的仆人们又聋又哑,她哪来的天下无双的做菜功夫?当时又没有烹饪学习班。所以,都是黄药师教的,他才是黄蓉的美食老师。
过分了,过分了,在金庸笔下,黄药师已经无所不能,有经天纬地之才,如果连做饭都是宗师级,金庸对黄药师的偏心,就到了无以复加的境界了。
这是六根推送的第3994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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