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IP显示为福建的网友发视频寻人,称其在朋友购买的旧信件中,找到一封三十年前未送达的家书,于是发布视频全网寻找家书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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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显示,这封家书的落款日期为1996年11月4日,视频发布者称,他们不清楚这封信为什么没有送到收信人的手中,经过30年,希望能将这封信交给收信人。
8月5日,经视直播记者联系上视频发布者小林和其朋友踢踢。据踢踢介绍,旧信件是2025年她在电商平台上出于好奇购买的。8月1日,她和小林分享这些旧信时,小林关注到了视频中这封1996年从江苏泰州寄出的家书。小林坦言,三十年的时光跨度让他深受触动,于是萌生了帮家书寻主的想法。“随拍一个这样的视频,说能找到人的话就找一下,找不到人的话,后面再去想办法。”
踢踢透露,视频发布后,有网友在评论区留言,表示认识这封信的收件人,并将视频分享给了收件人。于是,8月2日,他们成功联系上家书收信人汤女士,并于当天下午寄出了这封家书。8月4日,汤女士顺利签收信件。“我们当时打电话给收信人,她说她非常高兴,她父亲也是特别特别高兴,都觉得非常意外,没想到还能收到这封30年前的信,有说到那个月没有收到这封信,她特意去跑了很远去问,但是没有找到。”
近年来,转售的实体信件在电商平台上悄然流行。据九派新闻报道,从事邮票生意多年的汪先生介绍,这类信件的“货源”主要有三类:一是旧书商和废品回收人员从居民手中购得的旧书报中夹杂的信件;二是在老人去世后,子女清理遗物时整箱处理的家庭书信;三是早年流出的私人信件。这些信件被不同卖家汇集到邮市摊位上,再由经营怀旧信件生意的商家批量购入,后进入线上销售环节。
一位法律人士表示,实寄信封上的收件人、寄件人姓名、地址、手写内容,属于个人隐私信息;即使信件是几十年前写的,只要当事人或其继承人仍在世,或未明确放弃权利,仍受法律保护;卖家或平台未对内容脱敏即公开售卖,可能构成“泄露、公开他人隐私”。
来源:经视直播、九派新闻
编辑:向日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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