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据深圳市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通告梳理发现,近期该中心接连对两家欠租企业下发行政文书,催告无果后明确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7月16日,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同时发布两份公告。一份是致深圳市优美齿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深坪住保租催告〔2026〕6号):该公司承租聚龙花园一期3栋B座0605、0606两套房,欠2025年5月1日至2026年2月3日租金11485.02元,以及2026年2月4日至7月4日房屋占有使用费12666.76元,此前解除合同的决定(深坪住保租决字〔2025〕5号)已公告送达,但企业未缴费退房;催告书限定收到之日起10日内缴清款项并腾房,逾期将依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另一份是致中南苑(深圳)药械研究有限公司的《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决定书》(深坪住保租决字〔2026〕4号):该企业承租锦绣华晟家园3栋1901房,存在连续两个月或累计六个月以上未缴租金情形,欠租6343.32元;住房保障中心6月16日已作解除合同决定,7月16日公告送达,明确若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诉讼又不履行,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以聚龙花园为例,2套公租房9个月租金11485元,平摊下来,每套房每个月租金638元。
有网友指出:政府提供政策优惠的公租房,不是面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户籍居民和为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一线职工出租的吗?这两家医疗科技、药械研究的企业,怎么也能申请到?
记者查询了《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其中明确:公共租赁住房采取日常轮候和定向配租方式分配。主管部门可以安排一定数量的公共租赁住房面向公交、环卫等为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单位定向配租,由单位安排给符合条件的一线职工入住,并在入住前将入住人员信息报主管部门备案。各相关行业的具体分配规则及一线职工认定标准由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经同级主管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
不过,这两家企业不属于“公交、环卫等为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单位”。
记者又查询了《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其中提到“公租房通过个人轮候、重点企事业单位定向配租(售)等方式面向人才出租”“各区政府可以根据本区重点扶持产业政策确定本区重点企事业单位名录”。
![]()
内容来源:《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2014年12月1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73号发布 2020年3月7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26号修正)
事实上,深圳其他区也有类似“重点企业名录→定向配租”的操作。以罗湖为例,该区2026年6月2日发布通告,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市政府令第326号)和《深圳市罗湖区人才住房分配和管理实施细则》(罗府办规〔2020〕12号)等相关规定,更新《罗湖区人才安居企事业单位名录》,增补40家、调出7家,名录内企业达1050家。
记者获悉,目前面向企业定向配租的保障性住房,以保租房为主。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陈荣梅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