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5年度民办高等学校(机构)年检结果的通知
各民办高校,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 年度民办高校和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年检工作的通知》(晋教审批函〔2026〕23 号)要求,省教育厅按程序对全省民办高校和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以下简称“学校”)进行了年检,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年检结果
经审核,确定 52 所学校年检结论为合格,4 所学校基本合格,3 所学校不合格(具体情况见附件)。
二、年检结果使用
1. 年检结果合格学校,2026 年准予继续招生办学;
2. 年检结果基本合格学校,2026 年准予继续招生办学并限期整改;
3. 年检结果不合格学校,2026 年暂停招生,暂缓加盖年检戳记和办理办学许可证延期手续。
三、工作要求
1. 年检合格和基本合格的学校请于2026 年8 月5日前到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坞城南路50 号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B座2 层东窗口加盖年检戳记和行政审批专用章,民办高校需提供办学许可证副本(原件)及民办非企业单位2025 年度工作报告书(一式两份),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需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 2025 年度工作报告书(一式两份)。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办学许可证副本年检戳记采用电子印章,各机构可自行登录山西政务服务网查询、打印。(操作流程:山西政务服务网—登录—法人登录—我的证照)
2. 各学校要依法落实办学主体责任,对照反馈问题清单加快整改,并于 2026 年 12 月 5 日前完成整改任务。年检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学校,整改期限内达到年检要求,经复审同意准予合格。整改逾期、整改未完成或未按时提交整改报告、复审未达到要求的,将依法依规处理。
3. 各学校要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机构,落实法人财产权,加大办学投入,强化财务管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确保学校规范、可持续发展。
4. 各学校要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完善消防验收手续,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校舍在未整改到位前不得使用,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山西省教育厅
2026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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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西省教育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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