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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8月4日,中国通天酒业集团有限公司发布自愿性公告,披露董事会已拒绝一名主要股东的认购建议。
公告显示,公司于7月30日接获主要股东王赫先生发出的建议函,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约10%。王赫建议根据特别授权按每股0.20港元的价格认购公司20%新股份,但须待两项条件达成后方可作实:一是公司即时撤回、终止或避免继续进行7月26日订立的现有配售协议;二是公司保证委任一名由王赫提名的执行董事,以监察认购事项所得款项的动用情况。
董事会经审慎审阅后决议拒绝该建议,并列出四点主要原因。首先,建议人作为主要股东,该建议构成一项关连交易,须经独立股东批准,将产生额外时间成本及行政、专业费用,且不保证能获得批准。其次,建议函注明“须待合约落实”,且须待多项条件及监管批准达成,存在不确定性。
第三,公司已于7月26日订立具法律约束力的配售协议,任何单方面终止或拒绝履行将使公司面临不利法律后果及声誉风险。第四,要求委任指定执行董事监督所得款项用途的条件,连同王赫在建议函中所作承诺,暗示该提名人将对款项用途拥有最终决定权,此举实际上要求董事放弃或转授其酌情权,可能使董事违反受信责任。
董事会已授权公司主席、行政总裁兼执行董事孙佳良先生代表董事会签署及寄发回复函予王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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