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业局对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912号建议的答复
XXX代表:
您提交的《关于提升林地手续审批效率支持嵩县重大项目的建议》收悉。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省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及重大项目建设林地要素保障工作的高度关注与大力支持!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及相关建议,结合国家和我省林地定额管理等相关政策规定,现答复如下:
一、严格落实林地定额管理制度,坚守节约集约用地底线
根据国家林草局《建设项目占用林地草地定额管理办法》(林资发〔2025〕57号)要求,矿藏勘查开采、各类工程建设等占用林地草地行为均实行严格定额管理。我省在林地定额使用管理中,始终坚持保护优先、统筹协调、集约节约、从严管控原则,以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为前提,严格控制林地转为建设用地,确保全省森林覆盖率、林草覆盖率等生态指标稳定达标;同时,紧密对接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导向,科学分配年度林地定额,规范定额使用管理,既保障生态空间总体稳定,又合理满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对林地的合法需求。
二、强化重大项目林地保障,优化审批服务机制
(一)高速公路项目林地保障措施
针对您提及的嵩内、嵩汝、洛嵩三条高速公路项目,在前期选址、规划设计阶段,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主动靠前服务,与项目单位建立常态化对接机制,全面提供林地使用政策解读、技术指导等服务,积极协助规范开展林地审批前期组卷准备工作。
经核实,上述三条高速公路项目均属省级重大项目。按照《河南省建设项目占用林地定额管理办法》(豫林资〔2026〕11号)相关规定,省级重大项目林地定额由省级单独保障,不占用地方常规定额指标,切实减轻地方定额压力。此外,按照国家林草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林草要素保障工作的通知》(林办发〔2024〕64号)要求,公路、铁路等重点线性工程可纳入分段办理林草地审批手续范围;对项目中控制性单体工程、配套关键工程,以及因工期紧张确需先行动工的部分,可按规定办理先行使用林草地手续,后续补充完善审批流程。据此,三条高速公路项目可根据工程建设实际进展情况,自主选择分段办理林地审批手续,或先办理先行使用林地、再履行正式报批程序的方式,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二)工矿项目林地服务保障
针对您提及的金牛公司、大石门金矿等工矿项目,经与相关企业沟通核实,目前金牛公司尚未完成林地组卷,大石门金矿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等法定要件,暂不具备林地审批申报条件。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将持续秉持提前介入、全程指导、精准服务的原则,为用地单位提供全流程政策咨询、材料组卷指导、审批流程对接等服务,助力项目完善前期手续。
截至本答复出具之日,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尚未收到上述高速公路、工矿项目的使用林地申报材料。后续一旦收到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将严格按照审核审批权限,由河南省林业局或洛阳市林业局开辟绿色通道,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流程,全力保障项目顺利落地实施。同时,建议市县相关部门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工矿项目纳入省级重大项目清单,以便项目享受省级单独保障定额政策,林业部门将同步做好后续林地审批全流程跟踪服务。
(三)推行联审联批机制,提升审批效能
为健全我省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推进用地用林要素保障协调联动,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减少审批环节,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河南省林业局办公室联合印发《河南省用地用林联动审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豫自然资办发〔2025〕63号),建立自然资源牵头、林业部门配合的联动审批工作机制,通过“一个窗口受理、一张数据底图、一次现场查验、一并公示公告、一套申请材料、一并归档管理”等方式,实现建设项目用地用林流程简化、服务优化、效率提升,全力以赴提升服务保障能力和管理效能,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审批服务,为我省在高质量发展中挑起经济大省大梁贡献自然资源和林业部门力量。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针对嵩县山地较多、林地分散的实际,我局将指导市县林业部门建立重大项目林地要素台账,实行“一对一”跟踪服务,确保政策红利直达项目。
下一步,省林业局将持续坚持“生态保护优先、集约节约用地”的核心原则,严格执行林地定额管理制度,不断优化重大项目林地审批服务机制,进一步完善联动审批工作流程,加大部门协同联动力度,提升审批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同时,持续加强对重大项目的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精准对接各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双重需求,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全力保障合法合规重大项目的林地使用需求,为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林地要素支撑。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林业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恳请您一如既往关注森林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建议,共同推动我省林业高质量发展。
2026年6月25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河南省林业局 0371-65508112
联系人:段娜
邮政编码:450001
建议正文:
关于提升林地手续审批效率支持嵩县重大项目的建议
嵩县作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全省生态功能县和全市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责任重大,因国家实行林地定额制管理政策,县域内重大项目特别是矿山类项目普遍面临“林地指标紧、报批周期长”的问题。例如,嵩内、嵩汝、洛嵩三条高速,初步估算需使用林地8000亩;金牛公司、大石门金矿等省市重点工矿企业需使用林地3000亩。但2025年省下达洛阳市林地指标较少,尚无法满足建设发展所需,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重点项目报批、建设进度。
建议:一是在林地指标保障方面予以支持。恳请省林业部门在安排年度林地指标时,充分考虑我县生态保护与发展的实际需要,对重大产业、交通等项目实行“应保尽保”。二是优化审批机制。恳请省林业部门建立县级重大项目林地手续直报省级审批的“绿色通道”,压缩审批时限,加快项目落地进程。
来源:河南省业局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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