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在舞台上收获了全世界的尖叫,为什么还会觉得自己活得不如一个在车库刷油漆的老头?新专辑即将发行的当口,杀手乐队主唱布兰登·弗劳尔斯用一个问题把所有人问住了:“我还要在这条路上走多久?”
这位45岁的摇滚明星即将在8月21日推出第三张个人专辑《Thrasher》,时隔十几年再次以个人身份回归。但就在宣传周期正该火力全开的时候,他却对着英国《泰晤士报》的记者说出了一连串让人心头一紧的话——他说自己此刻正经历着某种存在主义意义上的“中年晃神”,不停追问自己:继续站上舞台的意义到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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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爸经常逛庭院旧货拍卖,买些相框回家给它们重新刷漆。他这辈子从没赚到什么钱,可比我快乐得多。”弗劳尔斯这句话里没有半点客套。他似乎突然意识到,得到了所有年轻时梦寐以求的东西之后,人生最大的难题反而才刚刚开始。“我眼下真的在经历这一关:这行我还想干多久?它到底意味着什么?说到底,我究竟为什么要做这些?”他紧接着补充道,每次巡演结束,他一定会大病一场。“然后我就想到米克·贾格尔,我问自己:到底是什么东西能让他一次次重新回到舞台上?我想,大概是因为一场演出里,总会有那么一些强大到让人无法拒绝的瞬间。我又怎么可能不去追求这种东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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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番近乎自白的剖白,听得几百万歌迷心里发慌——他们显然还没准备好接受属于杀手乐队的末班车。但弗劳尔斯并没有刻意安抚什么。他继续把目光转向新专辑本身,而这一次,他选择了一条和以往截然不同的路:乡谣与西部。
《Thrasher》整张专辑在纳什维尔录制,由肖恩·埃弗雷特和乔纳森·拉多操刀制作,总共十首歌,听起来更像是“父亲才会听的音乐”。弗劳尔斯回忆,他度过少年时代的犹他州尼腓镇,学校和高尔夫球场上放的总是乡村西部慢舞曲,周围聚着一群脱离了摩门教会、喝酒喝得很凶的人。“那是叛道乡村,是另一套活法。”与此同时,他正在读约翰·斯坦贝克,一路读到科马克·麦卡锡,慢慢浸入西部文化的深处。“年纪越大,我越发现自己正不知不觉地倒向……我猜,倒向父亲那边。”他说。
弗劳尔斯是虔诚的摩门教徒——他更习惯这个词,而非如今更常用的“耶稣基督后期圣徒教会”——也是家里六个孩子中最小的一个。他形容自己从小在犹他州就是个“格格不入的外人”。这一次,他把不少家族成员的故事写进了《Thrasher》。其中一首《Miss America》,指向的是他和四姐在一家洗车场的一次见面,凯文·贝肯曾在那家洗车场拍过《浑身是劲》的一幕。那时姐姐正陷在一段充满暴力的婚姻里,而弗劳尔斯把这段记忆刻进了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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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自己那些笨拙的青春期画面,他也没放过。在《Tiger’s Blood》里,他唱道:“桃绒毛都没长全的男孩们缩在《真人快打》的角落绷紧身体”,又唱自己是“县里新来的小孩,人群面前害羞,缩着肩膀,头发抹满发胶”。弗劳尔斯把整张专辑称为“人生之歌,不是情歌”。他还写到一首《One of Us》,主角是姐夫——一位曾一再到弗劳尔斯家中试图劝说岳父皈依的摩门传教士。传教没成功,却追到了歌手的一位姐姐。“那种事在教会里其实是不太被待见的。”他说。
当被问到如果当年没有走上音乐这条路,人生又会怎样时,他停顿了一下,没有给出一个确切的答案。他只是望了望那条“未曾踏上的路”,那个想象里可能留在犹他州安静过日子的自己。而现在,他将这些思绪统统放进了一张注定不像是告别、却又带着浓郁回望意味的专辑里。一首一首听下去,你很难分清,这究竟是一位摇滚巨星对前半生的总结,还是他站在十字路口前,最后一次用力发出的问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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