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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作者:武义教育、义乌教育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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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校外培训清朗环境行动,持续巩固“双减”成效,切实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武义县通报3起校外违规培训案例。
案例一
2026年7月17日,武义县教育局检查发现,武义县恩佑艺术培训有限公司(法人朱某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23MA2M1X9N1E,地址:武义县温泉路222号)在未取得办学许可情况下组织63名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其行为违反《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八条第(四)项“未经审批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规定。
针对该行为,武义县教育局根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八条之规定作出严肃处理:一是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予以警告;二是限时退还所收费用;三是将该机构纳入重点监管名单,定期“回头看”。
案例二
2026年7月21日,武义县教育局暗访发现,占某某在未取得办学许可、营业执照的情况下,以“树人教育”培训机构名义,在武义县新兴路191号组织30名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其行为违反《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八条第(四)项“未经审批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规定。
针对该行为,武义县教育局根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八条之规定作出严肃处理:一是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停止举办学科类培训,并予以警告;二是限时退还所收费用;三是将该地址纳入重点监管名单,定期“回头看”。
案例三
2026年7月28日,武义县教育局接群众举报,武义县桐琴镇琴山佳苑一幢1单元904室有学生出入,疑似开展违规补课。经现场检查,有25名学生正在接受作业辅导,负责人杨某某未取得办学许可、营业执照,其行为违反《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八条第(三)项“以托管等名义有偿开展校外培训的”规定。
针对该行为,武义县教育局根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八条之规定作出严肃处理:一是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予以警告;二是限时退还所收费用;三是将该地址纳入重点监管名单,定期“回头看”。
再次提醒广大家长:无证培训、变相开展学科类培训,以及安排在休息日、节假日和寒暑假的学科类培训均属违规,请自觉抵制,不要让孩子参与。
近日相关类似消息,一起回顾义乌市突击检查: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有效遏制暑期违规补课情况发生,近日,义乌市教育局组织工作人员前往义乌市上溪镇,开展在职教师违规办班、有偿带生专项整治检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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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以“四不两直”方式,分组对义乌市上溪镇辖区内多所学校进行突击检查,并在校园周边及重点区域开展暗访摸排。随后,检查组向各学校负责人传达了上级关于师德师风建设和查处违规办班带生的文件精神,明确工作要求和纪律红线,并随机抽查部分在职教师住所,排查是否存在违规补课、有偿带生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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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此次专项检查重点聚焦四个方面:一是学校是否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二是学校是否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三是学校是否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四是在职教师是否组织或参与各种名目的违规办班、带生补课及有偿家教活动。
下一步,义乌市教育局将持续纵深推进在职教师违规办班带生专项整治行动,对群众信访举报线索有报必查、有报必核,不断压紧压实各学校党组织主体责任,组织机关干部和责任督学常态化开展“突击查”“回头看”,对查实的违规行为严肃处理、绝不姑息,以零容忍态度切实维护教育公平和教育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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