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晚,@鸿蒙智行发言人 发布关于近期“竹知了”相关网络信息的情况说明,全文如下:
近日,围绕“竹知了”相关话题,网络上出现了大量讨论,也有不少网友对相关投诉提出疑问。
此前,我们希望通过克制处理,避免进一步放大争议,随着相关信息持续扩散,一些说法逐渐偏离事实。我们感谢大家的关注、批评和监督。现将有关事实说明如下:
长期以来,网络上持续存在恶意剪辑、仿冒相关高管声音、利用AI丑化肖像、虚假归因、侮辱诽谤等侵害个人合法权益的内容。我们一直依法开展日常取证和投诉。本次投诉是日常维权工作的一部分,针对的是具体侵权内容,并非针对“竹知了”玩具。
截至8月4日晚,共监测到相关网络信息累计5.6万余条。我们实际对其中171条具体侵权内容发起投诉,平台反馈下架144条。
经多部门复核,相关投诉均有明确侵权事实和留存证据,不存在仅为正常把玩、制作、展示或者销售“竹知了”的内容。我们未向任何电商平台投诉“竹知了”商品,也从未要求任何电商平台下架、停售该商品。网络上有关“全网下架”、“禁止销售”、“许多单纯展示玩具或分享童年回忆的普通视频也被连带下架,部分账号头像变灰、昵称被重置”等说法与事实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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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传统玩具“竹知了”因短视频被华为以“损害商誉”为由大规模投诉下架,事件迅速登上热搜,反而引发网友更猛烈的模仿和购买热潮。
8月2日,潇湘晨报·晨视频记者从娱乐法李振武律师处获悉,在 被投诉# 事件中,相关视频虽未直接点名,但通过余承东的标志性发言,配合竹知了发出的与发布会现场相似的音效,形成了明确的指向性暗喻。
这种“刻意采取暗喻影射、谐音、魔改音频等隐晦方式,戏谑、丑化、嘲讽企业及企业家”的行为,可以认为已经超出了普通网络调侃的范畴。
而且这些视频已经形成了规模化传播,会持续固化戏谑调侃的舆论氛围,潜移默化地影响公众对企业家及品牌的观感。
有被投诉的网友说,“只是展示玩具”“没提品牌名字”就被投诉,我觉得这是一种“歪曲”,这种看法混淆了“明示”与“暗示”的法律界限。
如前所述,名誉权侵权的认定并不以“直接点名”为前提——只要通过特定语境、特定元素组合能够使公众识别出指向特定主体,即可能构成侵权。
至于部分“单纯展示玩具”的视频被连带下架,这涉及平台在批量处理时的操作精度问题,但并不能因此否定投诉行为本身的合法性。
公众人物确实需要容忍一定程度的公众讨论与合理调侃,但当调侃越过边界、演变为规模化戏谑嘲讽时,权利人站出来维权也无可厚非。
对于普通网民而言,玩梗是乐趣,适度是修养——在笑声之外,更应敬畏法律的边界。
来源:界面新闻、潇湘晨报、荆楚网
编辑:袁菀艺
审核:郑伟、孙殿洋
监制:孙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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