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6年8月4日向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002407)发出监管函〔2026〕第97号,指出其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
经查,公司6月26日发布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披露半导体级氢氟酸产能4万吨、市价上涨20%–30%、已批量供应台积电、三星、华虹、长鑫存储等头部厂商,并称盈利能力获较好支撑;但未同步说明该业务2025年度及2026年一季度销售额占比不足2%,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该信息遗漏可能对股价及衍生品交易产生较大影响,违反《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第1.4条、2.1.1条及2.1.6条。
深交所要求公司及全体董监高吸取教训,严格履行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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