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比选公告
项目概况:
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特勤支队搜救犬站犬用训练器材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按照本文件相关要求编制比选响应文件,并于2026年8月10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至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曲水县聂当乡经开区聂当工业园区(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特勤支队)。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特勤支队搜救犬站犬用训练器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65285.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陆万伍仟贰佰捌拾伍元整)
最高限价:165285.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陆万伍仟贰佰捌拾伍元整)
采购需求:搜救犬站犬用训练器材采购项目(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供货期限:乙方在合同签订后30 个日历天向甲方交付全部货物并完成安装调试
履约地点: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乃琼街道江木34号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本项目不接受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也不接受同一总公司有两个或以上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如出现以上情形,该两家或以上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公告发布
本比选公告在《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四、比选文件获取
方式:在线免费获取;
地点: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的响应人可通过公告下载比选文件。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比选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6年8月10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2.比选时间:2026年8月10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3.提交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曲水县聂当乡经开区聂当工业园区(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特勤支队)。
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比选人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
5.本比选不接受邮寄,信箱投递等非现场递交资料方式。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
七、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特勤支队
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曲水县聂当乡经开区聂当工业园区(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特勤支队)
联系方式:18708017268
▌内容来源:特勤支队
▌编辑:朱子贵
▌校对:普拉
▌审核:何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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