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子举报 985 博士后孕期隐瞒婚史出轨,胜诉后男方拒不道歉已入职港城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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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5博士后骗婚骗色被判赔1万:他换了城市继续当研究员,而她的道歉等了9个月还没来
2025年12月,经历了长达9个月的维权后,莫女士再次把身份证举到胸前,录下一段实名举报视频。她要举报的人,是她曾经的男朋友——一名顶尖985高校化学系原博士后聂某某。
事情要从更早说起。莫女士通过一个恋爱交友公众号加了聂某某好友。聂某某自称单身,以结婚为目的追求她。两人交往,见亲友,谈婚论嫁。一切看起来顺理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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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折发生在2025年3月。莫女士偶然翻看聂某某的手机,看到他和母亲的聊天记录里全是婴儿的照片和视频。视频里,聂母对聂某某说“把小宝贝照顾得很好”。她梳理时间线才发现,聂某某加她好友时,妻子正怀着孕;等她发现真相时,孩子已经几个月大了。一个已婚已育的男人,在妻子孕晚期伪装单身,以结婚为诱饵追求另一个女人——这不是“出轨”两个字能概括的。这是蓄意欺骗。
莫女士没有沉默。她举报到学校,起诉到法院,制作带校徽的PDF,手持身份证录视频,找媒体曝光。每一条路都走得艰难,但她都走了。
北京市海淀区法院的判决书写得很清楚:聂某某隐瞒已婚事实与莫女士交往,导致莫女士与他发生性关系,侵害了莫女士的人格权。法院判令聂某某书面道歉并赔偿1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判决生效后7日内履行。
上诉期过了,执行期也过了。莫女士至今没有收到道歉。1万元赔偿或许到账了,但那份法院责令的书面道歉,始终没有来。
与此同时,聂某某已经入职香港城市大学,担任某学院研究员。校方暂未回应。
整件事最刺眼的地方就在这里:一个人骗了感情、骗了身体、被判了赔偿和道歉——然后换个城市、换个学校,继续当他的研究员。而被他骗的人,连一句“对不起”都等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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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的判决,揭开了“欺骗感情”的法律定性
很多人以为“骗感情不犯法”。但司法实践正在改变这个认知。
2025年3月,湖北省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中明确:隐瞒已婚事实与对方交往并发生性关系,导致对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为第三者,“对张某的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也侵犯了张某的人格权”。辽宁盖州市法院的判决更直接:故意隐瞒婚姻状况、虚构单身事实,“侵害其情感知情选择权等”,完全符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2024年深圳南山法院判决的一起案件中,男子刻意隐瞒已婚事实,甚至在对方怀疑时伪造未婚征信报告继续欺瞒,法院认定其侵犯人格权,判赔5万元。北京12348法律服务平台的案例解析也指出,这种行为“违反诚信原则,有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作否定性评价”。
法律正在用判决告诉所有人:感情不是法外之地。蓄意欺骗,是要承担责任的。
但回到聂某某这个案子——1万元的赔偿和一份法院责令的书面道歉,对一个985博士后来说,代价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而莫女士付出的,是9个月的维权、被欺骗的感情、被“小三”的社会污名,以及至今等不来的那句道歉。
学校“退站”之后,他换了地方继续当研究员
聂某某原本所在的985高校,在接到举报后作出了处理。
学校工作人员明确表示,聂某某“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给予记过处分,处分期12个月。学校取消了其评优奖励、教师职称、岗位聘用、人才计划、科研项目的申请申报资格,执行期24个月。化学系党委对其严肃批评教育,责令深刻检查。更重要的是——学校已给予其退站处理。
“退站”意味着博士后身份终止,意味着他不能再以这所985高校博士后的身份从事学术工作。
但这并不意味着他的学术生涯终结了。据报道,聂某某已于2025年8月入职香港城市大学能源与环境学院担任研究员。从内地顶尖985高校的博士后,到香港高校的研究员——他换了一个地方,继续做他的学术。
学校的处理不可谓不严肃。“退站”在一个学者的履历上,几乎是职业生涯的死刑。但问题在于:当一个学者因为隐瞒已婚事实欺骗女性而被退站,另一所高校在招聘时,是否应该知道这段历史?
目前没有证据表明香港城市大学在录用时知晓此事。校方暂未回应。但这件事暴露了一个制度性的漏洞:学术圈的“污点”能否在不同机构之间被有效识别和共享?一个人因为师德师风问题被A校退站,能否在B校重新开始,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
比判决更让人心寒的,是全家上阵的报复
莫女士的维权之路,从一开始就伴随着威胁。
举报之后,她遭到聂某某母亲发送恐吓短信、家门口围堵、网络造谣等报复。聂母被警方罚款200元。一个母亲,帮儿子发恐吓短信、堵人家门、在网上造谣——这不是“护犊子”,这是同谋。
聂某某本人也没有消停。他被学校退站后,反诉莫女士侵犯名誉权,声称是莫女士“造谣”导致自己被开除。法院没有支持他的反诉。换言之,法院认定:莫女士说的是事实,不存在造谣。
一个骗了人的人,不去道歉,不去弥补,反而起诉受害者“侵犯名誉权”——这已经不只是道德败坏,这是对司法资源的滥用,是对受害者的二次伤害。
1万块钱和一句道歉,为什么这么难?
法院判了赔偿,判了道歉。判决书说“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向莫女士书面赔礼道歉”。上诉期过了,执行期也过了。道歉呢?没有。
1万元的赔偿,对于一个985博士后、一个香港高校的研究员来说,不值一提。但恰恰因为不值一提,这份判决的威慑力才令人担忧。骗一个人,毁掉她9个月的生活、让她承受“被小三”的羞辱、让她被对方全家威胁——然后赔1万块钱,连道歉都不用说,换个城市继续当研究员。这笔账,怎么算都是“划算”的。
更值得追问的是:如果连法院判决的书面道歉都可以不执行,那法律的尊严在哪里?受害者的尊严又在哪里?
莫女士至今没有收到道歉。她为了维权,举报、起诉、录视频、找媒体,每一条路都走遍了。她等来的,是法院的一纸判决,和一个至今没有履行的“书面道歉”。
有些人的履历光鲜,但底色经不起审视
聂某某的履历,放在任何场合都足够亮眼:顶尖985高校化学系博士后,如今又是香港城市大学某学院研究员。学术论文、科研项目、职称晋升——这些构成了一个“成功学者”的标准画像。
但这份光鲜的履历底下,藏着什么?妻子孕晚期,他在交友公众号上以单身身份加陌生女性;以结婚为诱饵骗人恋爱、骗人发生关系;真相败露后,全家上阵威胁受害者;被学校处理后,反诉受害者“侵犯名誉权”;法院判了道歉,至今不履行;然后换一个城市、换一所学校,继续当他的研究员。
一个人的学术能力再强,如果人品经不起审视,那他配不上“学者”这两个字。
莫女士至今没有收到道歉。而她等来的,是一个换了城市继续做研究的前男友。这大概是整个故事最让人无力的地方——做错事的人可以换个地方重新开始,而被伤害的人,连一句对不起都等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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