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人民政府官网政务公开信息显示,昌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2026 年第二季度行政执法结果,昌乐县白塔卫生院因存在不执行政府指导价的违法行为,被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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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信息载明,该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6〕178 号。针对该院不执行政府指导价的违规行为,监管部门作出处罚,罚款 9356.69 元,没收违法所得 1880.95 元。
昌乐县白塔卫生院位于昌乐县白塔片区,是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医疗服务政府指导价,规范各项收费行为。
来源:大众报业·半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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