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赵淑华,今年70岁,老伴王俊生,我们一辈子勤俭度日,待人诚恳,从未与人发生过纠纷。今天写下这些文字,只是客观陈述自身遭遇,在此郑重声明,全文内容均无任何诋毁、攻击、诽谤他人及相关单位的意图,仅在法律框架内,就自身知晓的事实情况提出合理质疑与疑问,恳请能够得到相关部门客观、公正的回应和广大网友的关注,我们需要一个明确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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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与曲绍平、闻霞夫妻二人相识几十年,过往交情深厚,平日里相处和睦。2008年,曲绍平计划购置新房,首付资金缺口较大,当时他爱人闻霞也在现场,二人一同向我开口求助。考虑到多年情谊,加上彼时他们夫妻二人合伙经营一家工厂,女方还是工厂登记负责人,家庭有房产、实业作为保障,我们夫妻没有过多顾虑,前往银行取出44万元现金当面交付,对方当场将这笔钱款存入个人账户,全部用于新房首付。 2009年,曲绍平、闻霞家中筹备儿子婚礼,婚庆、酒席等前期开支压力较大,对方再次找到我们周转资金,我们又借出10万元。两笔款项合计54万元,是我和老伴几十年省吃俭用、一点点积攒下来的养老积蓄。出于对老友的信任,两次出借钱款都没有设置过多苛刻条件,只想着能帮对方渡过家庭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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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2年至2021年,曲绍平先后五次主动出具借条、欠条、对账单,和我们核对确认欠款总额,每一份书面材料均为其亲笔书写、签字,金额前后完全衔接吻合,不存在矛盾之处。为留存完整佐证,我们保管了2008年、2009年银行取现、对方存款流水,多年接收零星还款的银行卡交易记录,以及全部手写对账凭证,整套证据环环相扣,能够清晰证实借款事实真实发生、金额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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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出借资金时,曲绍平夫妻共同运营工厂,女方作为登记负责人,全程知晓两笔借款的存在,而钱款用途分别是夫妻共同购置住房、家中儿子结婚,均属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家庭共同生活开支。基于对方当时稳定的家庭资产与经营状况,我们才放心拿出毕生积蓄施以援手,从未预想后续会出现难以追回欠款的局面。
后续几年,我偶尔会电话当面沟通还款事宜,对方一直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拖延,我们也体谅其经营不易,没有频繁催促,我们一直觉得曲绍平夫妇借钱买的房子还在,儿子结婚后孙子孙女都有了,还能不还钱吗?直到2020年末,曲绍平与我谈及欠款时,才告诉我,闻霞他俩早在2016年就已经离婚并办理了财产分割手续,这件事二人刻意隐瞒债权人及我们两家共同朋友圈的朋友长达五年之久。二人分割财产的划分方式十分不均衡:名下三处主要房产、车库、车辆等大部分具备价值高、可变现的优质资产,划分至女方名下;经营严重亏损、资不抵债的工厂、连同全部对外欠款,全部划归曲绍平一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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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对方迟迟未清偿欠款,通过离婚这一方式避免还债,2021年4月,我与老伴向鞍山市相关法院提起诉讼。相关部门审理后认定,我们与曲绍平借贷关系真实合法,多份欠条、流水形成完整证据链,判令曲绍平十日内偿还本金50万元及相应利息。但对于我们主张闻霞共同还款的诉求,法院以闻霞不知情、未签字为由未予支持,判定案涉借款与闻霞无关。我们不理解的是:在法条中,明确界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一方签字借债用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无论另一方知不知情、签没签字均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均为共同债务人并负共同还债的责任。审理过程中,闻霞仅辩称对案涉借款不知情,否认案涉借款用于她家买房及儿子结婚,但并未提交任何实质证据佐证自身说法,闻霞就此提交法庭的两份证人证言均被一审法院明确不予采信。我们都有一个疑惑:为什么相关部门不采用此规定来判定闻霞为案涉借款共同债务人呢?
2022年7月此案二审判决(维持原判)三个月后即2022年10月,曲绍平就向法院申请企业破产,因他家企业严重资不抵债,已经完全不具备独立还清全部债务的能力。我们一辈子省下来的五十万元养老积蓄,就这么一直被拖欠、无法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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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年来,我们始终保持理性沟通,曲绍平始终没有拿出实质性的还款举措。我们始终存在一个合理疑问:这笔借款产生于二人婚姻存续阶段,用于夫妻共同住房购置、儿子结婚或家庭企业生产经营这类家庭共同支出,女方全程知情,依照相关规定理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私下签订的财产分割约定,是否能够对抗婚内产生的共同债务???能否以此为由免除一方的还款责任??
我们只是普通退休老人,不懂复杂的法律细则,多年确认的欠款书面凭证,以及借款用于家庭共同开支的客观事实。我们没有过分的诉求,所有想法都合情合理:
第1, 希望能够依据现有完整证据和法律条文,依法认定案涉欠款属于曲绍平夫妻共同债务,由二人共同偿还剩余50万元本金及相应利息,以及我们多年维权产生的全部合理开支;
第2, 希望二人名下房产、车辆等资产可以优先用于清偿拖欠多年的欠款,保障我们养老钱能够追回;
第3, 希望双方能够坦诚沟通,制定一份长期、具备落地可行性的分期还款计划,不再以内部财产分割协议作为推脱还款的借口。
我们从未想过通过极端方式解决问题,也无意针对任何人、任何单位,只是单纯想要拿回属于自己的血汗积蓄,安稳度过晚年。助人本是出于善意,我们不曾奢求回报,只希望自己的善意不会被刻意规避债务的行为辜负,普通百姓的合法财产权益能够得到公平对待。恳请各位网友客观看待整件事情,多多转发关注,希望纠纷能够公平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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