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聘请________先生/女士,担任2026年度G3012高速公路(和硕-库尔勒辖区段)交通文明监督官,聘期自受聘当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受聘人需履行以下权利、义务及相关须知:
一、适用路段及拍摄要求
和库高速全程巴州辖区(G3012线K240公里+300米处至K327公里+700米处之间路段),含桥梁、隧道、互通匝道、服务区出入口全线。
驾驶员可利用车载行车记录仪、车身外部摄像头等设备拍摄记录沿途路面车辆违法行为;副驾驶乘员及其他乘员可在不影响驾驶员安全驾驶的情况下,通过手机、照相机等摄像设备拍摄路面违法行为。收费站工作人员可通过手机、摄像机等摄像设备拍摄记录车辆在收费站区域内逆行、倒车、压线掉头、强行加塞、违停及行人上高速等违法行为。
二、监督官主要工作职责及义务
随车内部监督。全程提醒同车人员规范系好安全带,对驾驶员具有超速、超员、疲劳驾驶(打瞌睡)、接打电话、看手机、长时间占用超车道、跟车过近、应急车道行驶(停车)等高速危险违法行为进行提醒劝阻。
路面外部违法举报。车上乘员可通过手机、摄像机等设备规范拍摄沿途车辆突出交通违法行为,重点取证:超车道长时间占道、大型货车不靠右行驶、应急车道违法行驶(停车)、高速匝道违停、随意变道加塞、不按规定亮尾、低速压车等违法行为。通过“和库交警”微信群上传完整、无剪辑、画面清晰的视频线索,主动劝导过往司乘文明驾驶、安全通行。
路况上报义务。行车途中发现高速路面有雨、雪、雾、冰、大风、沙尘等影响通行安全的恶劣天气信息、路面障碍物、大车洒落货物、路面坑槽破损、标识标牌损毁、护栏破损、故障滞留车辆、突发交通事故、交通拥堵等道路安全隐患的,第一时间向110(122)或路面执勤警力上报。同时,对路面执勤警力执法执勤情况进行实时现场监督。
三、受聘人员权利
有效违法举报线索经高速交管部门审核认定属实后,可领取对应交通文明奖励,合规线索审核通过后快速兑付。
持本聘任书,可参与辖区高速交通安全志愿评优、文明交通宣传活动,享受交通安全志愿者相关礼遇。
举报人员个人信息由公安机关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个人隐私与人身安全,所有取证线索仅用于公安交管执法核查使用,不作其他用途。
四、注意事项与责任声明
交通文明监督官拍摄取证必须在车辆平稳行驶、确保绝对安全前提下开展,严禁驾驶员手持设备影响乘车安全、严禁分心拍摄,严禁随意高速停车拍摄,必须确保自身行车安全第一。
因个人操作不当、危险拍摄、违法行车引发的自身及第三方安全事故、法律责任,由受聘人自行全部承担。
严禁捏造视频、恶意举报、重复举报、视频剪辑篡改线索,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监督员聘任资格,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永久取消聘任资格。
本聘任书仅适用于和库高速公路巴州辖区路段交通安全共治工作,最终解释权归巴州公安局交管支队高速交管部门所有。
聘任单位:巴州公安局交管支队高速公路管理大队
2026年____月____日
补充说明
1.取证标准:举报视频不少于5秒,清晰记录违法车辆号牌、违法事实、道路环境及地点,画面真实完整、无剪辑、无遮挡。
2.履职要求:全程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身车辆及驾乘人员不得存在交通违法行为。
3.交通文明奖励:举报违法查证属实的,将给予以下奖励:
①、塔什店服务区西普加油站汽柴油每升直降0.5元、CNG每升直降0.1元的加油加气优惠。②、履行路况上报义务的奖励纪念品一份。
4.活动性质:交通文明监督官共治活动属于自愿行为,不具备执法权限,仅履行监督、劝导、隐患上报、线索取证义务。
请交通文明监督官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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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巴州公安局高速交通管理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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