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娱乐圈最大的瓜,莫过于大S位于台北信义区的豪宅正式完成过户手续,
紧随其后,一个更炸裂的数字被曝光——具俊晔作为配偶, 分走了大约1.5亿新台币的资产,
而操劳半生的S妈黄春梅,在财产分配名单上“查无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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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一出,评论区瞬间炸锅,点赞最高的一条评论扎心又现实:
“所以,汪小菲还了那么多年的房贷,到头来居然成了个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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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套信义豪宅,是大S与汪小菲婚姻存续期间购入的,登记在大S名下,
当年汪小菲为了妻儿定居台湾,掏了首付,
此后多年每月几十万新台币的房贷,也基本是从他的账户划走,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汪小菲被外界调侃为“人肉提款机”,
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这套房子。
如今大S离世,按照台湾地区的法律规定,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是配偶和子女,
具俊晔作为合法配偶,依法享有剩余财产的分配请求权,
而S妈,从法律角度看,并非直系继承序列,除非有遗嘱特别指定,否则确实“无份可争”。
这1.5亿的传闻,无论是房产折价补偿还是现金分割,在法律框架下,都属于具俊晔的正当权利。
试想一下:一个男人,为了前妻和孩子的居住环境,
在离婚后仍默默偿还巨额房贷,甚至在电费、日常开销上继续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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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逻辑可能是“这是孩子住的地方,不能断供”,
但在法律冰冷的天平上,这一切付出的前提,
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或“对前妻的赠与”,
一旦婚姻关系终结,尤其是一方离世后,他的所有投入,瞬间被“继承法”的大手一笔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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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具俊晔的角度,他是现任丈夫,是法定配偶,
他分到的不是“汪小菲的钱”,而是“妻子大S的遗产份额”,
从法理上讲,毫无问题。但从人情上看,公众难免会算一笔账:
具俊晔与大S再婚不过两三年,不仅住进了这套豪宅,
水电费还是汪小菲交的,如今还能合法分走近半亿资产,
而汪小菲,那个被骂了多年“出轨男”、“情绪不稳定”的前夫,竟然成了为他人作嫁衣裳的“大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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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汪小菲是“外人”,那S妈连“外人”的边都没沾上,
这些年,S妈一直是大S身后的“定海神针”,从大小S出道时的经纪事务,
到家庭内部的大小风波,她既是母亲又是守护者,
晚年还要为女儿的病痛、官司、婚姻操心。
如今女儿走了,法律上她分不到一分钱遗产,因为遗产归配偶和子女,
她唯一的指望,或许是外孙子女那部分的监护权能带来一些保障,
但现实是,具俊晔作为继父,汪小菲作为生父,围绕子女抚养和财产代管,
又将展开新一轮的博弈,
S妈在这场财富再分配中,成了真正的“局外人”——她付出了全部,却换不来一张财产的入场券。
大S的豪宅已经过户,数字传闻或许会有浮动,但背后的利益逻辑不会改变,
与其嘲笑汪小菲“大冤种”,或者眼红具俊晔“命太好”,不如想想在关系变动时,
把感情和契约分开,才是对自己和身边人最大的负责。
毕竟,法庭上只认签名和公章,不认眼泪和房贷账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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