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便走进一个居民小区,电梯间的广告、路边的收费车位、楼道里的快递柜,随处可见。这些设施天天都在产生收益,可绝大多数业主都没弄明白:这笔钱到底有多少,最后都花去了哪里?
![]()
翻开小区的公示栏,往往只有一行笼统的数字,既没有合作合同,也没有收支明细,更别说收款凭证了。要是业主想查原始账目,得到的不是推脱就是敷衍,明明是自己的共有资产,却连知情权都难以保障,这成了很多小区的常态。
其实法律早就把话说得很清楚。《民法典》明确规定,小区共有区域产生的收益,扣除合理的管理成本后,全部归全体业主所有。不管是电梯广告、地面车位租金,还是快递柜进场费、公共用房出租费,都属于公共收益范畴。物业公司只是代管方,根本没有所有权,定期公示收支台账,是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
关于公共收益,不少人还存在几个误区,得好好掰扯清楚。
很多业主觉得,公共收益就该直接分钱到户。其实不然,法律并没有强制要求现金分红,这笔钱可以用来补充维修基金、翻新小区设施、改善居住环境,具体用途得由全体业主共同表决,物业根本无权私自决定。
还有些物业觉得,招揽广告、管理场地要耗费人力,大部分收益理应归自己。这完全站不住脚,物业只能抵扣合理的管理成本,而且成本标准、支出明细必须公开透明,不能自己说了算。
矛盾的根源,在于权责严重失衡。业主人数分散,很难形成统一意见;组建业委会流程繁琐,大部分小区长期缺少有效的自治监督主体。单个业主维权耗时耗力,再加上每人能分到的收益不多,很多人最后只能选择沉默。而监管大多是事后追责,常态化巡查不到位,才让这笔“糊涂账”一直理不清。
公共收益,是每个业主实打实的“隐形资产”,知情权、支配权不容侵犯。想要打破这种乱象,不能只靠业主自发维权。
![]()
![]()
物业公司必须落实单独建账,把每一笔收支都晒在阳光下,主动接受业主监督;业主也要主动参与社区事务,积极推动业委会成立,握紧自己的监督权;监管部门更要加大常态化巡查力度,对隐瞒收益、拒不公示的物业,坚决依法惩处。
公共收益来自小区,最终也该回馈小区。只有把账目彻底摊开,把权责划分清楚,才能让业主的共有资产不再“隐身”,真正惠及每一位业主。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