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流传着一件最近很火的事情:有人提出要销毁婚外冷冻胚胎,卫健委给出的回答让很多人觉得“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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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说明一下,这件事的全部来龙去脉,目前还没有官方透底的版本,在网上流传的说法也是不断变化的。所以今天我们就不讨论具体的是不是对、是不是错了,而是来聊聊这其中的道理。
人们的第一反应是:既然胚胎是婚外的,原配又不同意,那么销毁不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了吗?卫健委为什么不能直接下命令呢?
其实这件事并没有那么简单。
胚胎这种东西,它是既不是普通的细胞,也不是一般的财产。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还没有给它一个很明确的定义,但是大家普遍认为它带有一定的生命特征。处置权归谁?一般会把提供精子、卵子的人归类为提供精子和卵子的人。婚外胚胎的提供者主要是这两个人,原来的配偶没有参与其中,所以不能因为是夫妻关系就随便把婚外胚胎销毁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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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委负责管理医院等机构,但是它的权力也有限制。法律并没有给它颁发一份“遇到婚外胚胎就要强制销毁”的尚方宝剑。如果医院自己做的话,一旦被提供者告上法庭,医院也要承担起那份责任。因此卫健委表示“这件事要走民事途径”,并不是推卸责任,而是真的没有办法来包办。
有人就会问:那么用假结婚证制造出来的胚胎,是不是就可以合法了呢?
要分清的是什么。证件造假是违法行为,应该受到处罚。但是胚胎本身就已经被冻在那里了,并不能说是因为当初手续不干净,所以顺手把它们给毁了。在法律体系中,不同的违法行为所采取的处理方式是不一样的。因此很多人会感到很憋屈:犯错误的人并不是原来的配偶,凭什么让她在这个事情上还要费劲地打官司呢?
但是现实总是很矛盾。目前辅助生殖的相关规定中,并没有对医院进行实质性的审核,也就是说医院只需要看证件是不是真的一样。医院没有能力也没有权力去查询民政系统底子。因此漏洞是存在的,但是这个板子不能全部打到卫健委或者医院身上。
再回到原配的情况上来说,她所处的境况也的确令人担忧。遇到这样的事情,心里的那口气又该由谁来吞下去呢?但是法律是讲求程序的。她所能做的,大概就是向民事诉讼中提出保全请求,在法院作出裁定之前阻止该胚胎被移植到子宫内;在离婚诉讼中主张对方有错误,并且多争取一些赔偿;另外一笔花在试管婴儿上的夫妻共同财产上也有糊涂账要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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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每一步都要经过很长的过程,费时费力费心。很多网友表示,这分明就是社会伦理应该管的事,怎么全都压到了一个人身上呢?
这句话就抓住了一点:法律总是赶不上现实的。谁又能想到,会有个人拿着假身份证来搞冷冻胚胎呢?事情已经发生了,但是规则中并没有规定应该如何处理。法律空白并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填补的,但是至少要有人去讨论、推进。
但是说到底,在屏幕前面义愤填膺的人们也不要急于把网络上传播的各种细节都当成事实来对待。因为现在流传下来的版本中,有很多没有得到证实。当事人的身份、医院所在的地方以及原文的内容是什么,仍然存在疑问。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最稳妥的态度应该是:希望这件事情能够推进制度向前迈进一步,比如说让生殖机构可以联网核对婚姻状况,也能够让胚胎处理有一个更加详细的规则。至于具体的人恩怨情仇之类的,我们吃瓜归吃瓜,不要替人家下结论。
其实胚胎虽然很小,但是它后面却是一团伦理、法律和感情上的混乱。每个环节都要认真对待,不能因为情绪而草率地放弃。
目前此事没有官方确认的说法,请根据权威消息来源来了解情况。希望法律越做越好,希望人们的心里越来越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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