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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网友在问政平台发帖称:你好,我是南充市顺庆区荆溪街道优品道珑玺湾的业主,我在此小区花费四万元购买了产权车位,接车位的时候物业说每个月车位管理费50元,如果不按月或者一次性缴纳几个月的管理费,有效期到后物业将收取我们临时停车费或限制出入,我想问这个行为合理吗?他们的做法有法律规定吗?我自己花钱买的产权车位,缴纳车位管理费我们也是能够理解,但是他们这样做就好像车位是物业的,我们是租的,不交租金就不让出入,作为业主很憋屈,希望相关部门核实情况给老百姓一个答复。另外,我们7月18号向南充市12345房管局咨询了相关情况,至今四天过去了没有任何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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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南充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回复时间:2026-07-22 16:32:09
来源:问政四川
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咨询建言感谢将在5个工作日内详细回复;投诉求助将在15个工作日详细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顺庆办事处
回复时间:2026-07-28 11:26:52
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您好!
收悉您在问政四川网站上发布《南充顺庆优品道珑玺湾车位管理费问题》的帖子后,我处赓即进行核查,现回复如下:
依据《民法典》《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业主购买地下产权车位,仅取得车位所有权,而地下车库照明、监控、道闸、保洁、消防设施等公共设施设备日常运维、保洁、秩序维护等通过车位管理费体现,合同约定50元\月车位管理费符合规定,且未超过市发改局指导价格标准。
经了解,小区物业对业主主动申报的车辆均录入车库通行系统,业主可按月按季按年交纳车位管理费,欠费通过时出入口均有语音提醒业主。对于业主未主动申报或欠费过期的车辆,通行系统自动识别为临停状态,按临停收取费用。业主向物业说明情况后,可仍按照业主车辆计费。
我处已要求物业企业做好车位管理及费用的解释工作。
感谢您对物业服务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顺庆办事处
2026年7月27日
来源:问政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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