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茶水间听到两个保洁阿姨聊八卦,说到‘天王’黎明和舒淇居然有过一段地下情。
作为一名追过四大天王的80后‘老追星族’,我的八卦之魂瞬间被点燃,回工位就开始摸鱼,搜索了一圈后不得不承认,阿姨们才是真正的老追星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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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黎明32岁,已经是四大天王。舒淇22岁,刚从台湾到香港发展。
其间,两人因为《玻璃之城》走到了一起,戏里演一对被迫分手的恋人,戏外也假戏真做了。
导演张婉婷后来回忆,为了让两人在电影里更像情侣,她特意安排他们在开拍前私下约会,没想到,这一约就是七年。
七年,两千五百多天,舒淇把自己最美好的青春岁月,都给了这段感情。
但这段感情,从头到尾都是地下的。
舒淇不能跟黎明一起吃饭,不能一起逛街,不能光明正大地出现在他身边。约个会得分头走,看个电影要隔三条街才敢碰面。
被拍到同款衣服、前后脚离开同一家饭店、同游泰国同游日本,他们都不敢承认,只说“我们是朋友”。
有一次,舒淇去黎明家过夜被狗仔盯上,她不得不求成龙帮忙解围。成龙开着跑车来引开记者,才让她得以脱身。
这种事也不止一次了,她心里憋屈,但从来没对黎明发过火。
她在香港举目无亲,黎明是她唯一的依靠。她恭顺得不像自己,任由粉丝骂她不要脸,每次被拍到都只能低头,把委屈往肚子里咽。
她不争不闹,懂事得让人心疼,因为她知道黎明有苦衷。
黎明的父亲是高级知识分子,无法接受舒淇拍过“那种片子”。粉丝也容不下她,骂她是“不要脸的三级货”。
有一次舒淇参加活动,台下有观众直接喊出“艳星滚出去”,她只能强忍泪水,红着眼圈站到活动结束。
她以为只要自己够懂事、够隐忍、够努力,总有一天能等到一个名分。22岁到29岁,她把黄金七年全押在了这个男人身上。
2004年,舒淇接受电视台专访,大方地聊起在台湾拍‘三级片’的经历。
黎明看到报道后大发雷霆,冲她吼了一句:“以前是你一个人做这些事,现在是我们两个人一起……”
这句话就像一把刀,狠狠扎在舒淇的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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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这么多年,黎明依然在意那件事,他认为是舒淇“影响”了他的清白。
舒淇也曾怀疑,她所谓的爱情,是不是一直在自欺欺人?
2005年,舒淇29岁生日,她鼓足勇气跟黎明提了结婚。
黎明直接拒绝了,而且为了躲开舒淇,他还借口要去外地工作,结果被港媒拍到在香港和金喜善共度情人节。
消息传出来的那一刻,舒淇什么都没说,心却死了。
七年感情,五年的地下恋,她爱到心碎。分手后体重暴减9公斤,患上抑郁症,接受心理治疗。
而黎明最后一次见她,是在一个私人聚会上,当着所有人的面,介绍她是“朋友”。
从22岁到29岁,她把一个女孩最好的年华全给了他。到头来,在他嘴里只是一个“朋友”而已。
那之后舒淇没再纠缠,没再哭闹。她收拾好自己,去拍戏,去拿奖,去把自己变得更加优秀。
很多年后黎明上节目,被问到这段感情。
主持人问他:“那个算是一次心痛吧?”
黎明回答:“每个人都会有痛,没有痛就不可能会在一起。”
被问到分手是不是因为社会压力,黎明支支吾吾,说舒淇已经结婚了,不便再提。
节目最后,主持人让他从舒淇、王菲、张曼玉里选一个“最欣赏的人”,黎明选了舒淇。
二十多年过去了,舒淇嫁给了冯德伦,拿过金马奖影后,当过戛纳和奥斯卡的评委。
而且黎明也娶了小自己19岁的助理,有了女儿,日子平淡安稳。
但1998年到2005年,舒淇最好的七年,给了一个连承认她都不敢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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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站在一个‘天王粉丝’的立场,我觉得黎明没错,他当时正在站事业巅峰,稍有不慎就有可能掉下神坛,他只是在保护自己的人设和事业,无可厚非。
但如果站在一个男人的立场,黎明的形象在我心里就变得不怎么样了。
一个甘愿把自己埋在繁华背后,默默爱了你七年的女孩,你说甩就甩了?是人否?
你嫌人家拍过‘三级片’,人家也没嫌你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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